关于设立政府信息主管(CIO)机制的建议
来源:河南省 更新时间:2012-04-14

 
 

  我省已经成立了电子政务领导小组,电子政务即将在我省全面展开。与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相比,电子政务主要面向政府领域,相关的大额投资也主要由政府承担,因此,在推行电子政务时,要特别掌控政府信息化其特有的复杂性,以保证投资效益,使信息化的应用能见到实效,能够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促进政府的职能转变、促进政府提高办事效率、降低政府管理成本。

  一、目前推行电子政务存在的问题

  电子政务需要跨部门、跨行业推行,目前按照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为了方便企业和群众需求,将多个部门职能进行整合的电子政务项目,几乎还是空白。例如一个企业申请某项审批,可能需要相关多个政府部门,如果通过电子政务,该企业可以在网上一次办理全部完成。但是在现行政府体制下,如果涉及到不同的组织机构,部门之间协调就会存在一定的困难。

  领导机制上的问题已成为阻碍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最大障碍。近年来我国电子政务推进过程中屡屡出现的“标准不统一,重复建设严重,互联互通性差,信息孤岛现象严重,没有巨额资金投入就不推行电子政务”等问题几乎全都根源于此。

  发达国家在信息化过程中也存在类似问题,但这一问题在我国的产生还是有一定的独特因素。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的背景是工业化的历史使命尚未完成,便“被动”地卷入了全球信息化浪潮。因此,我国开展电子政务建设的起点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包括信息化机构的构成,领导的意识等。其次,中国政府管理体制的特点也决定了中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复杂性,也增加了管理、协调的难度。

  政府部门通过实行电子政务来提高办事效率,本身包含着信息透明、政策透明和政务公开,政府部门希望解决政府与百姓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政治改革来讲,电子政务要求政府部门按市场经济的职能定位,进行职能转变。通过电子政务,对服务进行整合,从而方便百姓,是现在电子政务着力解决的问题。

  目前信息化的领导组织尚未统一,大部分地方实行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模式,信息化领导小组主要由各级政府的“一把手”或主管副职领导组成,因为多是兼职挂名,其对信息化工作的指导事实上非常有限;组织领导信息化建设的重任实际落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肩上,但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只是作为政府诸多部门中的一个,甚至是虚设的,没有对其他部门和对社会的有效管理手段,在规划和指导这一层面上缺乏足够的权威性,更谈不上对其他部门相应机构业务改革的指导以及信息产业的指导。信息化主管单位多数处于一种“有名无实”的尴尬境地——理论上负有协调、规划某一地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重任,但实际可支配资源和约束能力却相当有限,信息化的领导权责尚不平衡。

  二、建立政府信息主管(CIO)为核心的电子政务管理体制

  建议在我省的电子政务建设中,可以引入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信息主管(CIO,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为核心的电子政务管理体制”,即在全省各市(区县一级暂没有必要设立)、省直各厅局设立信息主管(CIO)一职,也可以先在省直各厅局设立信息主管一职做试点,用以规范我省政府信息化的领导机制、建设机制和管理机制。

  其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政府信息化应该由“一把手”工程转向CIO决策问责制

  电子政务需要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的“一把手”重视,更需要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CIO来研究、来实施、来监管、来负责。

  CIO一职的设立,能够促进政府部门信息化的主管领导专业化,知识化,保证政府信息化的实施效果,也能够追究信息化决策失误的责任。

  面对政府管理体制的现实,“有为和有位”是一个辨证统一的问题。不要把CIO引入到一个官本位的想法上去,不要演绎成又一次权力的再分配。“如果CIO建立起来,是不是就可以升官了?就可以被提拔了?”CIO是一个职责决策机制,而不是一个官位。赋予一个人CIO的称谓,实际给他的是一个职责,去思考如何构建信息应用系统,如何调动各方资源,其背后应有一套完善的体制规范,其目的是让政府信息化走入一个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

  一套完整的CIO职务体系,一套科学的CIO流程规范,也有利于同一地区各个政府部门之间信息系统的协调和上下级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化领域相关信息的上通下达,保证信息系统在横向或纵向角度的互联互通,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

  有利于职能整合、业务重组、信息系统协调

  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复杂导致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的复杂性,部门之间的协调,有利于协调各方关系,保证信息化的顺利进行。

  政府部门之间通过电子政务应该将相关的职能进行整合,而不是还像传统的工作方式“你建你的电子政务,我建我的电子政务。”这种整合是需要未来的CIO机制来解决的。

  从政府机关内部来看,也存在一个信息共享的问题。“你是A处的处长,我是B处的处长,我的业务你不知道,他的业务我也不知道。有好多非保密的东西相互之间也不能共享。”如何有效的协调内部资源,需要有一个制度来规范,CIO的建立有利于消除这种信息孤岛的现象。客观上看,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共享信息,是一个有机体的组成部分。因此,信息技术如何运用到政府的管理当中去,也是未来CIO机制要考虑的问题。

  有助于解决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领导职位”问题

  如能建立一套从上到下的CIO职位体系,并由此将CIO岗位责任规范化,对化解当前电子政务建设中领导职务兼职庞杂的现状,保证信息的上传下达,各级政务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有利于科学决策、保证政府信息化的效果

  美国联邦政府当初提出设立CIO的原因,便是出于科学规划、科学决策,减少因信息技术处理不当和信息设施的不恰当使用而造成损失的目的。

  前几年我国投资很大的政府上网工程,目前可以暗访一下,就会发现我省相当多的政府网站几乎都不发挥作用,造成资源浪费;1998年上马的省政府公文交换网目前又要重上,究其原因就是缺少CIO决策问责管理机制。

  有利于节约资金和资源,明确电子政务应用目标

  不要一说电子政务就要巨额资金、造预算、建网络、买设备、大规模投入,电子政务应该以应用为主而不是以信息系统基础建设为主,信息化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要应用,信息系统要满足政府的需求,要满足群众的需求。实际上我省目前电子政务急需的是各种各类应用软件的开发。“到底哪些应用应该率先实施,哪些可以稍晚一些”,通过CIO来梳理好政府各个部门的需求。

  三、信息主管(CIO)的权限与职责

  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电子政务近期、中期和长期规划,同时制订相应的信息技术(IT)战  略;

  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电子政务应用及实施;

  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电子政务网站管理,加快政务信息公开步伐;

  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电子政务信息系统预算、资源的调配;

  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流程设计、业务沟通、甄别社会上信息业合作伙伴、负责工程监理和效果评估。

  四、信息主管(CIO)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一名优秀的CIO,必须是复合型人材,其知识结构是既懂信息技术,又了解公共管理科学,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和能力:

  科学决策能力。全球化视野,掌握和了解现阶段信息技术(IT)发展状况,运用信息技术来实现电子政务目标。

  沟通协调能力。信息部门与政府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政府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信息部门与社会上IT企业的合作与交流。能够清楚地表述其思想,能够准确理解别人的观点,让管理者懂得IT的作用,为何要引进IT;让用户表述他们的需求,将他们的需求翻译成IT部门的理解。

  业务集成能力。能够综合各项人工业务流程,将各项人工业务流程重组,使之适应电子政务的要求,提高效能和效率。

  团队组织能力。CIO必须成为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团队的核心,带领团队实现其目标。

  五、结束语

  各级政府在电子政务的建设上应该开始冷思考,应该逐渐走向成熟。从原来的一涌而上和大规模资金投入应该转向把注意力集中到电子政务的实际应用上。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设施投入早已经完成(包括网络建设、网络平台、硬件设备的购置等),现在政府急需构建CIO体制,使其在电子政务前期决策、实施期间的监控,以及后期在技术、方案、应用方面的磨合中发挥作用。CIO要对政府信息化工作做出全方面的考虑,包含政府信息系统未来的发展规划、发展规模、应用系统的造型,以及如何通过IT技术满足政府职能的需求,百姓的需求。

  目前,CIO概念已经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可,建立政府CIO体制的时机已经成熟,建议我省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对CIO功能定位、权限描述、职责范围进行研究和探讨,寻找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CIO道路,在全国率先示范构建CIO体制,以加速推动我省的电子政务进程。

  省政府参事 刘信圣(作者为河南省商务厅信息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