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纪略
来源:太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2002年《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太原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蓬勃发展,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范围不断拓展,采购模式不断创新,采购机制不断完善。到2005年底,全市政府采购规模已达到5.8亿元,比2002年增长了2.17倍;采购范围发展到了三大类120多项。采购类型也从单一的货物采购,向货物、服务、工程在内的多种类型扩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太原市财政局求真务实,不断改革创新理财机制,以创新引领财政工作,着眼于整章建制、规范程序、拓宽规模、创新机制、完善管理、理顺职责、强化监督、“阳光”执行等几个方面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规范程序健全政府采购制度

  依据《政府采购法》,太原市财政局按照政府采购运行程序不同主体、不同事项、不同权责界限,先后出台实施了《太原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太原市市级政府采购运行程序(暂行)》及补充规定、《太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内部管理程序》及补充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管理及核算办法等制度,对我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申报、项目审批、组织执行、资金支付、合同验收、财务结算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规范了政府采购运行程序,并对不同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在不同实施环节应履行的职责、义务及享有的权利进行了明确,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管理办法和运行制度。

  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我市依据“管采分离、机构分设、职责分明、协作分工、规范运行”的原则,对政府采购机构进行了分设,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职责的决定》,对我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及执行机构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

  不断探索创新政府采购新模式

  太原市财政局积极强化政府采购改革力度,不断探索和创新政府采购模式和方法,推广实行了“协议采购”方法。利用“空标招标”方式,首期对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四项采购项目进行了试点运行,并在2005年、2006年连续推广扩大到20个采购项目。

  同时,他们探索开展“定点加油”采购方式。在保证加油单位自主权、管理权、结算权等不变的情况下,从2004年开始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燃油实施开展了定点加油工作。

  积极建设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

  针对我市政府采购运行制度、实施办法及管理流程,太原市财政局积极建设信息化网络管理制度,建立了“太原市政府采购网”,开发了政府采购管理软件和政府采购执行软件,目前已正式投入使用。同时通过引进自动化、信息化手段,对归档归类资料初步实行了电算化管理,实现了从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到采购执行的信息化管理和网络化执行,有效提升了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

  透明公开健全政府采购监督机制

  该局还着力建立了由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四位一体”的政府长效监督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监督管理,由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各项采购资金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由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执行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他们还积极邀请各新闻媒体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将所有政府采购活动置于新闻部门的监督之下。并且建立了政府采购专项监察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招投标管理制度。

  通过这些举措的实施,我市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一个制度完善、透明公开、实施规范、监督有力的政府采购体系,使得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