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立 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决策
来源:深圳特区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学习领会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专家谈

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决策编者按:

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市正在掀起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为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深入领会贯彻全会精神,本报开辟“学习领会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专家谈”专栏,刊发有关专家学习全会《决定》的体会文章。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一个具有开创意义的历史性文献,它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这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共同富裕的伟大战略决策,体现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谐社会建设关系到每一个人。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这一决定,是每一个干部、党员和公民应尽的责任。

实现社会和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小康的一项重要内容。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2005年2月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对如何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作了重要讲话,和谐社会建设问题在全党全国日益受到重视。六中全会专门就这个议题作出决定,对统一全党认识、调动全党全社会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实现社会和谐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未来社会是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获得解放的社会,是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社会,“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的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包括人的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一切社会的显著特征和根本标志,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马克思、恩格斯指明了实现未来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即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前提,这就必须实行生产资料全社会占有,使人能够摆脱对资本的奴隶地位,人不再附属于生产资料,而是生产资料的主人。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还揭示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人类来源于自然界,通过与自然界进行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获得生存发展的条件,但又必须注意保持生态平衡,否则就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合。只有在生产高度社会化的基础上建立起全面开放的平等的社会关系,才能使人由奴隶般地服从固定的社会分工和由此导致的人与人之间对立的社会关系向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和谐的关系发展。

保持社会和谐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合思想是我国古代哲学思想的结晶。《易传》提出“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意思是说,世界万物的运行,尽管有各自的特性,但始终作为一个整体组合在一起,达到和谐,因此万物才能顺利发展。孔子提出“和为贵”,小到家庭,大到国家,只有实现内部和谐,才能使事业兴旺,民富国强。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只有齐心协力,才能战无不胜。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阴阳二气既相互对立,又和谐地处于“道”的统一之中。和谐文化从古至今延续了两千多年,无论是对小康社会还是大同社会的追求,都体现出和谐社会的理想。从和气生财、和衷共济、家和万事兴等群众格言中,充分反映出和谐思想对我国人民价值观、道德观的深刻影响。中华文明能够历经数千年而不中断并兴旺发展,中华民族能够历经磨难而繁衍不息并产生较强的凝聚力,和谐的思想理念不能不说做出了重要贡献。如果说在阶级社会里,要实现社会和谐还仅仅是一种幻想,那么,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消灭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才为建立真正的和谐社会奠定了政治和物质基础。

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是对我们党正反两方面经验的科学总结。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为建立平等、安定、和谐的社会进行了不懈地探索。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两篇著作中,为解决科学文化领域的矛盾,提出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为解决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矛盾,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为解决城乡、地区之间以及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矛盾,提出了“统筹兼顾、适当安排”。他还提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但是,由于对社会主义发展的规律性还缺乏正确认识,这些正确的思想没有得到全面贯彻,以至出现以阶级斗争为纲和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动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果断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要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要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在这些重要理论的指引下,我们党又回到了正确道路上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出中国共产党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保持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强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正是总结我们党几十年来的经验并根据当前的形势和任务所做出的正确决策。

《决定》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其总体要求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28个字,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社会创造活力,坚持走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决定》提出了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包括民主法制、协调发展、收入分配、公共服务、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社会管理、创造活力和生态环境等九个方面。这是在党的重要文献中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提出关于社会发展的目标体系,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一是这个目标体系是针对当前全党全国人民反映的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的。在文件起草之前和起草过程中,对这次全会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如何解决,反复征求了各地各部门、民主党派和专家学者的意见,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对各方面反映出的比较集中的矛盾和问题,文件没有任何回避,而是针对矛盾,正面分析矛盾,直接提出解决矛盾的政策性意见,把需要讲清楚的复杂问题及政策措施讲到位,力求使文件在实际工作中真正管用。包括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上学贵、就业难、打官司难等问题,都作为文件的重点提出了明确的解决办法。二是这个目标体系是全面小康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按照实现全面小康的要求制定的,是在社会发展方面达到全面小康的具体目标。从目前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程度来看,社会发展方面的指标实现程度滞后于其他方面的指标,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难点所在。三是这个目标体系有许多方面是新提出来的,有些目标比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得更加具体。如这次决定提出,到2020年,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等,都是经过认真研究提出的新的重要目标。

《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六项原则,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牢牢把握好这些原则,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就不会走偏方向。

促进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经济发展为社会发展提供物质基础,社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目的。《决定》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强调要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当前的突出矛盾。围绕解决这两个问题,《决定》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五中全会提出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又对此作出了全面部署,半年多来,这项决策已经得到全国各地的热烈响应。这次《决定》着重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角度,提出要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提出从两个方面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一是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包括完善土地经营权有偿转让制度;二是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特别是金融、科技服务体系。《决定》提出,各级政府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提高补偿标准,探索确保农民现实利益和长期稳定收益的有效办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这些重大政策措施将保证国民收入的分配和使用向农村倾斜,逐步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改变区域之间发展差距拉大的趋势,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决定》重申了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强调要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扶持力度,强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尽快使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改善,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如果说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差距的缩小在短期内难以做到,通过转移支付,使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均等是可以做到的。做到这一点,将为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人民在发展的起点上创造一个大体公平的条件,以增强这些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决定》强调要扩大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的互惠互利机制。多年的实践证明,把市场机制、互助机制、合作机制和扶持机制结合起来,综合加以运用,能够大大提高支持中西部发展的政策效果。要运用中西部地区的优势吸引沿海地区投资,建立资源开发有偿使用制度和补偿机制,以加快中西部发展。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举措。《决定》分别对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环境等方面的改革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

就业是民生之本。未来十几年,是我国就业压力最大的时期,也是青壮年人口比重最高的人口红利期。要抓住机遇,创造劳动力充分就业的条件,加快经济发展,为老龄化“银色浪潮”的到来做好物质准备。《决定》提出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继续实行促进就业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要深化户籍、劳动就业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大学生和退役军人,就业竞争力相对较强,只要期望值不过高,找到相应的工作应当不成问题,要加强对他们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国家再就业政策原来是针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制定的,随着国企下岗待业人数的减少和城镇集体企业改革的推进,应逐步将政策扶持范围扩大到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要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针对农民工工资长期得不到提高和拖欠工资等问题,《决定》指出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丰富是我国的最大优势,要把人口多的压力变为人力资源财富,必须通过发展教育提高人力资源能力。《决定》提出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强化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保证教育经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在农村并逐步在城市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对家庭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技能性人才短缺,是当前人才结构中的突出矛盾,其根源在于职业教育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发展滞后。必须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努力使劳动者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高等教育要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要鼓励社会捐资助学,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

当前医疗卫生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淡化,公共服务职能减弱;二是药价虚高,加重患者负担;三是医疗保险覆盖率低。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是当前社会领域改革面临的重大课题。《决定》明确了改革的思路,一是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就诊等制度。二是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规范收支管理,纠正片面创收倾向。三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避免药价虚高和以药养医。四是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准入和人员执业资格,引导社会资金依法创办医疗卫生机构。五是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这些措施的贯彻落实,将有效地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文化需求,《决定》提出要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室)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培育多种所有制的文化企业,增强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决定》强调要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要实施重大生态和环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搞好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价格政策,建立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和补偿机制,强化企业和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

建立健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各项制度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所谓社会公正,一般是指权利、规则、机会的平等,收入分配的合理和司法的公正。公平正义必须有完善的制度作为保证。《决定》提出要在民主、法律、司法、财政、分配和社会保障六个方面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以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

在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方面,一要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二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三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要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发挥社会自治功能。

在完善法律制度方面,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抓紧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加强和改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在完善司法体制机制方面,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等制度。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等制度,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

在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方面,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保、环境、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健全中央与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着力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加国家财政投资规模,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方面,加强收入分配的宏观调节,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通过扩大就业、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等举措,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健全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地区津贴补贴标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对工资水平的引导作用。确定国有企业管理者与职工工资的合理比例。加快垄断行业改革,保障所有者权益,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强化统筹部分征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积极推进省级统筹,条件具备时实行基本养老金基础部分全国统筹。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加快推进农村合作医疗。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保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完善城市低保、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救助等制度。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慈善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重视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建设,规范和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积极建设和谐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文化。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和谐文化,特别是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对和谐社会理论的一个重要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将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只有这样,才能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阶段的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全国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是推动我们前进的力量源泉。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改革开放中形成的,是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支柱。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形成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是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保障。《决定》还指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

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真正深入人心,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亿万人民,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一代一代传下去,必须通过学校、家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社会科学等各种途径,坚持不懈地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要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要深入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

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相结合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

加强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决定》明确了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责,强调要发挥社区和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如何把政府同社会组织结合起来,更多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成为建立新型社会管理体制的关键。

对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决定》指出,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改进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推进政事分开,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社区是城乡居民生活的基层单位,是政府社会管理与社区自治组织、民间组织自我管理的结合点,促进社会和谐的各项政策归根到底要落实到社区。只有实现社区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决定》强调要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提出要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多年来,各地已涌现一批社区管理的先进典型和长期从事社区工作的模范人物,创造了社区建设的宝贵经验。要通过和谐社区建设,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真正落实到基层。

建立完善的社会管理体系,必须有发达的社会组织,这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需要。因为随着生产社会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经济社会活动越来越多,社会交往的范围越来越大,对社会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们的社会行为和诉求也需要加以规范和表达。满足这些需求,仅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大力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包括律师、公正、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机构和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并充分发挥其功能。《决定》提出,对各类社会组织,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有关政策,引导他们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使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

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新变化,《决定》提出要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要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更多地采用调解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着重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团结和睦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充满活力和团结和睦的社会。《决定》提出,要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中华民族是有创造智慧的民族,要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各种障碍,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把创新精神贯穿到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保护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宽容创新挫折,形成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倡导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和谐创业,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环境,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为了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决定》提出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发挥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多党合作事业。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建设者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决定》重申,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共同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做好海外侨胞和归侨工作。

《决定》提出,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实施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战略,更好地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争取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要求各级党委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选配好领导班子,注重培养选拔熟悉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优秀干部。要把领导社会建设的绩效列为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加强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政策的学习研究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确定社会工作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快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强专业培训,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决定》强调,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出“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做道德表率,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率先垂范,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中国有句古语“人心齐,泰山移”。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13亿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凝聚成巨大的物质力量,任何艰难险阻都能冲破,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作者: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