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娄勤俭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开幕式上致辞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03-14
 
    尊敬的蒋正华副委员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很高兴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我谨代表信息产业部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多年来一直关心和支持中国信息产业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全球信息化进程日益加快,正有力推动社会生产力进步,不断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电子商务作为信息技术成功运用的典范,已经发展成为一种非常富有活力和前景的新型信息服务业。其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关系到生产制造、商业流通,而且直接联系着千千万万百姓的生活。

    为了促进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显得非常急迫。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今年4月1日已开始正式实施。这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也是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以法律形式规范电子签名行为和电子认证监管的第一部法律。

    2004年10月27日,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有力措施,现已经发布。今年2月8日,信息产业部又发布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这些法律和政策的颁布实施,必将进一步改善电子商务的法制环境,促进安全可信的电子交易环境的建立,推动电子商务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信息产业部作为《电子签名法》授权的实施部门,首先要认真抓好《电子签名法》的贯彻执行。《电子签名法》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具体执行中,将会遇到很多新的情况和新问题,执行部门和人员要加强学习,积极主动,与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协调配合,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电子签名法》的顺利实施。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监督,共同推动《电子签名法》的贯彻实施。

    其次,要尽快完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的配套实施细则,《电子签名法》确定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规范了电子签名行为,构建了电子签名监管的总体法律框架。但对于一些行为规范、条件设置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要求,如电子认证服务业的监管、境外电子签名认证审核等许多方面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需要进一步细化,制定一整套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形成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信息产业部已经制定颁布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下一步还要进一步加快相关配套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制定。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诚信有序的电子交易环境建设。电子认证是电子商务的关键环节,但仅有此还是不够的,要创造诚信有序的电子交易环境,保证从交易、认证、计算到物流配送、交货等全环节的安全运行。同时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促进中国电子商务的大发展。

    各位来宾,中国已经进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新时期,让我们不断开拓创新,共同推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的大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