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 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从源头治理遏制腐败
来源:人民网 小蚂蚁 更新时间:2008-03-14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战略举措。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其在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如何利用信息化加强监督管理、进行监管创新,以及如何监督政府廉政建设和促进政府效能提高,成为被社会广泛关注的课题。  

    信息化可提高反腐工作的效能  

    当前,我国电子政务已开始由第一阶段的政府上网工程逐步向政务应用、公共管理服务工程等方面发展。政务应用系统主要以业务流为主线,将与各项业务职能有关的信息及工作程序,如企业注册、立项审批、税务申报、报关等业务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规范和整合,并在关键环节上设置不同的权限管理,使业务流程中权责明确,在程序上不可逆,有效减少了公务工作中的随意性,促进了政府工作程序的规范化。政府管理的信息化不是对现有程序简单的电子化,而是对现有政府管理的创新,它减少了公务人员在履行职能过程中的随意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腐败机会,起到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作用。  

    我国已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该公约中综合预防战略内容所体现的理念之一,就是要坚持对人(腐败的高危人群)、行为(腐败的高危空间)、事项(腐败的高危因素)进行全面控制。而政府管理的信息化为此提供了有效工具,它通过对岗位、职责和行政行为的信息化规范管理,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纳入信息系统中,使日常工作程序规范化,使腐败者在一些关键环节上“不能为”,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供了有力工具。如有的地方政府建立了财政、会计结算中心管理系统后,不仅大大提高了政府管理的效率和水平,而且实现了从源头上对财务运作全程监控,加强了监督制约机制,堵塞了漏洞,收到了较好效果。  

    信息化是监督政府工作的有效方式  

    通过网络技术将管理过程和管理内容公开上网,可以使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公开、透明,使权力运行处在严格的监督制约之下,这样能克服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随意性、主观性、隐蔽性,有利于约束和规范行政行为;政务的网络公开不仅提高了政府的透明度,也为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政府的监督力度提供了有效手段。但是,网上政府、网上公开不应该仅仅是一个概念,而是一个阳光政府的实际行动。网页上的信息应根据政府工作的调整而随时更新,才能够防止公务人员利用管理相对人的信息不对称来谋取不当利益。因此,纪检监察工作要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更新进行监督,并作出相应评估,以促进政府在办事制度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群众行使对政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信息化是改变工作方式的有效手段  

    首先,信息化带来的办公自动化,可以有效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工作效率。如有的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已经建立了信息网络系统,将举报、信访、审查、审理等办案业务过程,在网上进行综合处理,以实现资源共享、网上办公。  

    其次,纪检监察工作应根据信息化的发展而不断改进自身的监管内容、方式和手段。监管内容应从网下拓展到网上。如从行风角度,对目前电子政务中的网上政务公开进行监督,可以在政府部门网站上设立专门信箱,由群众进行评议。纪检监察部门既可以登录该网站进行浏览考察,又可以根据信箱中的群众评议发现问题。从效能角度,可以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对电子化的行政环节进行监督,在规范流程上进行效能监督;也可以通过网上的“一站式”服务系统对群众关心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从廉政建设角度,重点放在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监督。如果实行首办负责制,则对首办进行重点监督。  

    监督方式上应充分利用信息化的优势,尽可能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事中和事前监督。如在网上政务系统设立监督环节,让使用者参与评估;在网上设立举报、投诉、申诉信箱,公示流程和相应职能部门,并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在网上针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征求群众意见,以便及时监督,及早发现问题。总之,利用网络让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政策的制定、部署、落实、检查和成果评估的全过程,可以有效发挥人民的监督作用。  

    信息化是国内资源共享与国际反腐的有效手段  

    在与国际机构的反腐合作中,信息化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国际合作的有效前提是我国国内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反腐败的网络体系,因此,我们要通过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载体的信访举报协作制度,来加强国内各部门信访举报机构的协调配合和资源共享。进而通过建立专门的举报网站和反腐败信息库,加强对腐败行为的调查、引渡和情报信息的国际合作和资源共享,以对腐败分子的跨国行为进行有效制裁。  

    如今,如何确保信息化建设中的数据安全、业务流程不可逆、关键内容不被篡改已成为电子政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一个新问题。  

    综上所述,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切实有效的手段,一方面,通过信息技术将法律法规、工作程序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使腐败者“不能为”;另一方面,通过网络技术将管理过程和内容进行公开,提高政府管理的透明度,加大公众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使腐败者“不敢为”。应当说,信息化为预防和监督腐败、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推进信息化建设对纪检监察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