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耀平:电子签名法符合我国信息化战略发展
来源:中国电子报 作者: 张洪生 刘晓明 更新时间:2008-03-14
 

  为了进一步宣传《电子签名法》的重要意义,动员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投入《电子签名法》的全面实施,3月30日,信息产业部召开《电子签名法》贯彻实施工作座谈会。信息产业部副部长蒋耀平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蒋耀平就如何做好《电子签名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讲了几点意见。

  他指出,要把贯彻实施《电子签名法》当作推进信息化和依法行政的一件大事来抓。《电子签名法》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也是《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以法律形式对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电子认证服务业设定行政许可,并授权信息产业部作为实施机关,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实施监督管理的第一部法律。信息产业部已经把实施《电子签名法》工作列为今年工作重点之一。我们要以贯彻落实《电子签名法》为契机,在信息化建设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健全法制,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信息化发展道路。

  蒋耀平说,要充分认识《电子签名法》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电子签名法》通过确立电子签名法律效力、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在法律制度上保障了电子交易安全,从而为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同时也为电子认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我国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体系和网络信用体系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础。因此,《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信息化立法的一个突破,不仅顺应了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信息化的时代潮流,而且也符合了我国信息化战略的发展要求。

  他要求,加强和完善电子认证服务业管理,为《电子签名法》实施提供坚实保证。依照法律规定,信息产业部于2005年2月8日以第35号部令,发布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作为《电子签名法》重要配套规章之一,于今年4月1日起与《电子签名法》同步施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主线,以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实施监管为重点作出明确的具体的规定,目的是保证《电子签名法》的如期顺利施行。随着电子签名的广泛应用和电子认证服务业的发展,将来还会陆续制定一系列相关的配套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逐步形成完整的电子认证服务业法规体系。

  他指出,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由于我国的电子认证业务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政府部门对电子认证机构如何实施有效的、适度的监管,《电子签名法》只对其作了原则的规定,具体实施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总结经验。这给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提出了很高的工作要求。作为电子认证服务行政许可的实施部门,首先,一定要严格依照法律的授权,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二,要积极主动地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协调配合;第三,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管理和部门间的协同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第四,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为电子认证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献计献策。

  会上,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司长季金奎就信息产业部在《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之前所作的主要工作、电子签名法的主要特点以及《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作了介绍。国家商用密码管理办公室主任王长喜就《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作了介绍。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总经理李晓峰代表电子认证机构表达了依法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经营活动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