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工商机关和基层工商所处于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第一线,其监管执法水平的效能如何,直接体现整个工商工作的水平。可以说,工商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亮点也在基层。
近日,记者从全国工商系统基层建设和人才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根据按照经济区域设立工商所的原则,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少、职责单一、功能不全的工商所进行了撤并整合,1998年底,全国共有基层工商所37769个,到今年6月底,共有基层工商所23447个,近四成工商所撤并整合。随之而来的是“小局大所”、“精局强所”的现代工商行政执法格局的形成,工商所作为工商行政执法前沿阵地的作用得到了更充分的发挥。
优化基层执法资源
按照行政区域设置办事机构是一个常规,工商所也不例外,这一模式曾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分散设置并平均使用人力、物力、财力的传统设所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基于此,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在全国推行按经济区域设置工商所的模式。近几年的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按市场需求配置行政资源,提高办事效率,使工商所的综合监管职能得以发挥,也符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行政体制改革要求,为探索和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许多工商所从无力监管转变为强力监管,从不会办案转变为长于办案。
山东省推行的“小局大所”改革正是基层监管体制和机制改革的典型做法之一。其内容是县局级整合内设机构,精简人员,下放职权、转变领导方式;工商所增加人员,扩大职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变收费所为综合监管执法服务所,着力解决职能划分不合理,工商所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职能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小局大所”改革,把原来县局级机关的9项职权下放到基层工商所,县局级机关中有2000多人充实到了基层工商所,工商所人数平均达到了12.7人,比改革前增加了2.5人。
办案质量不断提升
工商所数量的减少,并不意味着工商所力量的减弱。调整后的工商所,力量普遍得到加强,有限的执法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记者在淄博市四宝山工商所看到,这里不仅有登记服务大厅和市场巡查队、执法队,还设立了注册员、市场监管员、法制员和案件主办人等岗位,10名干部职工实行一人多岗制度,划分监管片区,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为辖区1500余家企业、500余家个体工商户和3处市场提供优质的服务。
北京市则通过整合执法资源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一是科学合理地配置执法力量,根据专业执法能力和辖区市场秩序特点,对执法力量进行科学调配和重组,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问题。二是通过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化调度指挥。
山东省工商系统实施网格化管理强化基层执法力量。他们全面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执法程序程式化、执法文书格式化、执法档案标准化、执法监督网络化的“一制四化”模式,大大提高了执法办案质量。目前山东省基层工商所办理案件的比例已占全系统办案总数的52%,而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比例仅占1.2%。
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加强基层工商所的建设,还要提高工商所人员素质能力,特别是综合执法能力。各地工商部门认真实施“红盾人才计划”和“红盾素质工程”,积极开展干部在职教育和培训,大批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得到提高。广东省规定,从2004年起,45岁以下人员5年内要达到本科学历,46岁—50岁人员3年内要达到大专学历。山东省近年来开展了“怎样当好工商所长”的讨论,从工商所长自身建设、内部管理、强化监管执法等方面,帮助工商所长进一步明确了“干什么,怎么干”。
另一方面工商部门大力优化人才队伍的年龄、专业、知识结构,一大批优秀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人才按照“逢进必考”的原则进入了基层单位。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国工商系统共录用21795人,其中高校毕业生占总数的50%以上,这些人才67%都补充到了基层工商所。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表示,“十一五”时期,基层建设和人才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基层建设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资源进一步整合,工商所人员占县级工商局全体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每个工商所70%以上人员具备执法办案能力;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明显改善,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先进的工商文化深入人心。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大力推进。人才队伍总量有较大增加,基层复合型人才队伍逐步扩大,高层次人才队伍逐步建立;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适应监管执法需要的有工商行政管理特色的人才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选拔机制、培养机制、激励机制逐步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