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海市地税局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制定出台了《企业所得税三级税源监控管理办法》。该《办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广西地税信息管理系统》和《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系统》为依托,由税收管理员、县(城区)局、市局按照各自职责对企业所得税实行三级监控,要求税收管理员按季度或半年采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信息并录入相关系统,对户籍、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及纳税评估等方面实施监控,及时掌握税源状况;二是建立企业所得税三级税源监控管理制度,明确企业所得税各级税源监控的职责及要求,规范内部工作流程;三是强化工作监督及考核。《办法》量化了各税源监控岗位的工作任务,明确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提高上级对下级税源监控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并要求对各级税源监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提高税源监控督促检查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