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03-14
新华网北京3月29日电(记者张毅)记者从海关总署29日在京召开的电子口岸建设部级联系会上获悉,经过6年多的实践,电子口岸基本实现了进出口数据跨部门交换、联网核查和企业网上办理进出口手续,从源头上防范和打击了走私、骗汇、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发展、促进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方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电子口岸是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于1998年开始筹建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通过“电子底帐+联网核查”,实现相关部委之间执法和管理的相互联系、相互支持、互为印证、互为条件的管理模式,以提高政府部门管理和服务水平。目前中国电子口岸已开发应用项目达30余个,公安部、铁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8个部门实现了联网应用,香港工贸署、澳门经济局以及13家商业银行、19万家企业已经加入。
此次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民航总局、外汇局、贸促会等共15个部门参加的电子口岸建设部级联系会,提出在加快国务院有关部门联网应用的同时,由地方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海关负责承建,全面启动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力争年内在统一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项目开发推广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目前,海关总署已经与上海、深圳、广州、宁波、大连、山东、重庆、天津等地签署了合作协议,已有8个地方电子口岸平台上线运行,沈阳、福建、满洲里等地区也在积极筹建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