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 邓明鉴
全面推行网上递交行政审批申请,是改革行政审批方式,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的一项“便民”、“为民”新措施。
《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月1日颁布施行,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全国各省市也进行了大面积的行政法规及文件的清理、修改、废止,推动健全了行政审批的合法性、规范性。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应推行电子政务,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我市率先出台了《重庆市政务公众电子邮箱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实施“211241”工程,电子公务、电子政务走在西部前列,但与具有全国优秀政府门户网站的省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如湖南省政府信息网、首都之窗均可以网上直接申报办事,体现了政府的服务意识,体现了电子公务的方便、快捷。
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电子申报方式可以方便、快捷、高效地实现政府信息,方便准确地传递给大众,可以有效防止政府管理人员搞暗箱操作,防范下级机构有违政令。目前,职能部门中普遍存在不接报件申请、接件留滞、接件不批,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接件,接件不出示有效文字凭证,造成诸多行政管理相对人投诉无门,诉讼无据;企业办一件事往往跑多处多次进行报件、申请,耗精力、费时、却又时常遭到推诿、拒绝,并且还滋生腐败,企业苦不堪言。而电子申请可以有效减少这种情况,逾期不作答复或不书面说明理由,视为认可、许可;另外,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审批的,可以由共同上级部门指定由一家部门进行网上审批,也可以联合网上审批。
电子邮件通过网络平台,数据电文通过数据中心交换转换,可以用来准确显示收发信息的格式化保存,并且与发给许可机构的内容一致,这就给法律上的举证提供了可操作性。因此,大力推行电子政务,采取电子邮件或数据电文等方式申报行政许可,不仅可以降低行政办事成本,提高效率,准确高效,同时也可以杜绝行政不作为和暗箱操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