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工作是今年全国法院五项活动检查的重点之一,10个检查组共实地走访了60个人民法庭,检查组发现,近年来,特别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佛山会议”以来,人民法庭工作迎来了一个新的春天,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各地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各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人民法庭设置更趋合理,司法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法官编制、职级、人员保障有了明显改善,物质装备建设逐步改观,法庭管理正朝着规范化方向迈进,基层法官的形象有了较大转变。
“佛山会议”有效推动了人民法庭的队伍建设。据不完全统计,19个省、区法院共有人民法庭7164个,庭长中解决副科以上职级的4771人,已经占到总数的67%。甘肃省委办公厅转发了甘肃高院党组《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报告》,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329个人民法庭中,庭长配备科级的已经达到317人,占96.35%。福建省法院135名庭长中,副科以上已经达到131人。广东省委批转了广东高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基层建设的报告》,目前,广东法院382个人民法庭已有325个明确为副科级,48个为正科,3个副处,3个正处。
人民法庭从布局到人员配备,都有了较快发展。按照规范化、规模化要求,各地合并、撤销了一些人民法庭。内蒙古全区的人民法庭已由原来的411个减少到351个,计划进一步精简到280个左右。广东全省各人民法庭都至少配备了组成一个合议庭的人员,珠三角地区的法庭人员普遍在10人以上。但在许多地方,“一人庭”、“二人庭”甚至“无人庭”现象仍然存在。
各地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主要为民商事案件和少量的刑事自诉案件。民商事案件涉及的案由主要有农业承包、相邻关系、离婚、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劳动争议、申请支付令等。综合各地统计分析,人民法庭审理案件数量约占一审案件总数的40%,个别地方达到50%,调解结案率普遍在60%左右。2001年至2005年,浙江省的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42万余件,约占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0%;执结案件10万余件,约占全省总数的18%。2005年,辽宁全省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92583件,审结91258件,审结率达到了98.57%,其中调解撤诉结案案件占62.48%。法庭审理的案件上诉率比较低,不到判决结案案件的6%,上诉案件发改率约为14%。2005年,贵州省的人民法庭调解结案率为74%,有30%的法庭调解率达到了80%。吉林省的人民法庭自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共收案96965件,结案92535件,结案率达95.5%,其中调撤案件68402件,调撤率达73.9%。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法官袁中山8年结案1165件,平均调撤率达到95%。陕西省的人民法庭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9.58%,高于全省民商事案件一审调解率近两个百分点。人民法庭民商事案件上诉率为5%,发改率为25.76%,简易程序适用率为59.71%。直接立案的人民法庭共119个,占全省法庭总数的30.05%。
各地人民法庭发挥自身优势,加强调解工作,涌现许多善于调解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法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4年又被评为“2004中国十佳人民法庭”,该庭庭长张学军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模范法官”;慈溪市法院周巷法庭被最高法院、司法部授予“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称号。
各地人民法庭进一步强化了对人民调解员的法律业务指导,通过配合司法行政部门举办人民调解员法律业务培训班、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开庭审理、参与案件调解、结合实际情况把部分案件在审理前先交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依法支持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等多种形式,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人民法庭处理案件的社会效果。福建厦门、莆田地区人民法庭积极探索委托人民调解员调解的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仙游县4个法庭2005年委托调解67件,经人民调解员调解达成协议的有45件。
人民法庭地处农村,直接面对基层群众。按照佛山会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精神,各地普遍推出了一系列的便民、利民措施,这些措施针对性、实用性强,赢得了赞誉。湖南省人民法庭实行值班导诉和首问负责制,印发《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帮助当事人避免或者降低常见诉讼风险;建立远程立案、巡回立案、电话立案等立案模式;定期巡回审判制度,全省设置了539个巡回审判点,巡回审理近7000次,充分体现了法院的宗旨思想和工作指导方针。
各地法院积极努力,党政部门大力支持,法庭的物质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东部和沿海发达省份继续加强基础投入。浙江自2000年以来投入资金1.5个亿,新建法庭45个,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目前,全省法庭审判办公用房面积27万多平方米,平均每个法庭1269平方米,基本满足了工作需要,且功能齐全,设置合理,都建立了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和局域网,实现了立案远程化、文书模板化、印章传输数字化,法庭办公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上了一个大台阶。西部地区法院努力克服困难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内蒙古建设“流动法庭”,增强辐射功能并加强智能化、现代化建设。
尽管人民法庭工作有了深入的发展,但目前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办案经费短缺。黑龙江目前全省法庭平均经费缺口3至5万元,除个别法庭外,经费均未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有31个基层法院拖欠工资共1426万元,所辖法庭更为困难;审判力量薄弱,东部地区更为突出。福建泉州、厦门两地法庭的收案数多年居高不下,人均结案数达到120件以上,有的高达200件,不堪重负。农民证据意识和举证能力弱,证据规则在农村的实施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值得深入研究;随着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的人员逐渐增多,送达难成为一大难题;一些民族地区还存在少数民族法官不足的问题;法警配备普遍不足;西部地区法庭建设资金严重不足。许多地方都有程度不同的欠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