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通过网络实名制管理博客秩序井然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新华网首尔10月26日专电(记者 李拯宇)作为世界上IT产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韩国的网络文化现在已进入以网上博客为主的新阶段。韩国网民通过博客记录生活,共享信息,或对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讨论,形成了一个初具规模的“网上社会”,政府则通过网络实名制对博客进行管理,使之规范有序地发展。

    目前,越来越多的韩国人在名片上印上自己的博客地址,很多演艺界名人在韩国主要门户网站上建立了自己的博客链接,一些政府机关也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建立专门的博客社区,与公众进行交流。首尔行政法院还于4月推出了“博客审判”示范法庭,通过博客审理与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的行政诉讼。

    博客的开放性为社会营造了一种宽松的舆论氛围,但正是这种开放性也带来了问题。例如,一些博客网站要求博客主人提供基本的个人信息,以便访问者搜索。由于博客主人常常会在博客文章中透露自己的生活、工作和思想状况,可能会由此产生泄漏个人信息和隐私的隐患。

    另外,博客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个人媒体”,具有与报纸、广播和电视等 媒体类似的信息传播功能。个人通过博客散布新闻和信息有可能出现失实、侵害公众权益或危害他人利益等问题。因此,如何对博客的自由度进行界定也成为韩国社会瞩 目的焦点。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韩国政府于2005年10月起实施互联网实名制。根据规定,网民在网络留言、建立和访问博客时,必须先登记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认证方可使用,如此一来,无论是博客主人还是访问者,都会在使用博客的过程中留下记录,这对规范网民的行为,预防网上犯罪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由于政府对合法的网络使用和博客行为采取宽容态度,并要求服务商对个人信息安全作出严格保护,因此实名制得到了韩国公众的认可。此外,网络实名制还促进了韩国网上银行、网络消费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批资金进入网络产业,带动韩国网络产业不断升级,提升了网络服务的质量。

    此外,为了保护网络知识产权,韩国政府于2005年引入并建立了专门用于登记和确认网络著作权的网站。包括博客作者在内的网上写作者可以通过该网站,为自己的作品确定“是否可用于营利”和“是否可以修改”等属性,网站验证后会在作品上附加“网络水印”予以认证。如果今后出现版权争端,韩国政府承认网站给予的认证为有效的法律依据。这一做法,为解决网上长期以来存在的“著作权保护”和“信息共享”之间的矛盾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

    韩国近年来还陆续出台和修订了《促进信息化基本法》《信息通信基本保护法》和《电信事业法》等与网络信息相关的法律,对包括博客在内的各种新兴网络行为和现象加强管理,规定传播淫秽信息、损害他人名誉、危害公共安全和传播电脑病毒等都属于非法行为,为打击利用包括博客在内的网络手段进行犯罪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