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信息产业确定“十一五”期间发展总体目标
来源:福建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日前福建省政府同意批转了省信息产业厅、省发改委制定的《福建省信息产业“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在《规划》中,福建省信息产业确定了“十一五”发展的总体目标。在“十一五”期间,福建省信息产业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战略支撑产业的地位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产业发展由外延型向内涵型、由加工制造为主向集研发、生产、服务、应用为一体转变,成为我国具有较强研发、设计能力的国家信息产业的重要基地和闽台信息产业合作基地。

    信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到2010年,全省信息产业销售总收入超过6000亿元,增加值达到16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16%以上,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带动力进一步增强。

    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较为完善的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创建一批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以上,博士后工作站5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6项,福建名牌产品60项,其中创30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福建名牌软件产品。90%以上的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特色产业园区的集聚能力进一步提高。国家级和省级信息产业园区建设扎实推进,在产业特色、产业规模、产业配套、龙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资金和人才汇集、市场开拓方面的优势基本形成,到2010年,基本形成8个具有较高知名度,产值超过100亿元的区域特色产业园区。

    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到2010年,形成10个以上能参与国际、国内产业分工并处于领先地位、销售额超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大型骨干软件企业达到5家以上。

    人才结构进一步完善。到2010年,全省信息产业就业人数达50万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达到12万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业人员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人才中的比例提高到11%以上,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在技术工人中的比例提高到9%以上;软件专业从业人员达到5万人以上。

    主要领域发展目标

    信息产品制造业:继续保持较高速度增长,到2010年,工业产值(现价)4700亿元,年均增长24.8%;工业增加值达88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8.8%,年均增长18.8%;销售收入4500亿元,年均增长24.6%;出口额300亿美元,年均增长23.2%。

    软件业:力争在总体规模和水平上有重大的突破,到2010年,软件及系统集成销售收入超过500亿元,年均增长35%以上。福州、厦门软件园建成全国重点软件产业基地和出口基地。

    通信运营及其它信息服务业: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业继续保持较高速增长,并力争在总体规模和水平上有重大的突破,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等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到2010年,初步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结构合理、高效、综合的信息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业销售总收入力争1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20%以上。

    自主创新能力: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以上,博士后工作站5个以上,创建一批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建设: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信息传输网络建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信息资源实现充分利用和高度共享;现代信息技术、企业信息化和城市信息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农村信息化快速发展。经济增长方式和社会发展领域发生较大的转变,信息化与工业化实现良好互动,人们的生活、工作方式和环境显著改善和优化,信息化综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无线电管理:建立较为完善的无线电管理法规体系;依法行政,合理开发、保护、有效利用频谱资源(含卫星轨道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频谱需求;加强执法检查,维护空中、海上良好的电波秩序;基本实现频率台站、频率指配、频率协调计算、电磁兼容分析、无线电干扰查处、无线电监测和设备检测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管理。基本建成“功能齐全、配套完善、两岸协调”的完善无线电管理技术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