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税库行网11月1日起在灵山县启动
来源:江苏国税网 更新时间:2008-03-14

 由广西区财政厅、人民银行、税务、商业银行等多个单位联合开发的广西财税库行网系统于11月1日起在灵山县正式推广应用。这是税务部门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又一项新举措。

    据悉,广西财税库行网是按照统一联网方案、统一标准、统一接口、统一开发的要求实施的信息化工程。它是将财政、税务、国库和商业银行的计算机系统用网络联结起来,建立国库与财政、税务、商业银行等部门间的电子信息通道,以电子税票作为传递媒体,由国库联网中心根据税务机关的扣税指令,通过财税库银联网系统,直接到纳税人的缴税账号扣缴税款,缴入国库,然后由纳税人的开户银行为纳税人提供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从而实现税款征收无纸化、解缴入库一体化、收入对账电子化。

    该网络的应用有四个特点:一是实现税款即时入库。二是提高税款征收效能。三是实现数据资源高度共享。四是提高了纳税服务质量,极大地方便纳税人。为做好推广工作,灵山县税务部门在成立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的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推广应用联网系统的目的、意义、时间、步骤及业务流程等内容,并分期分批集中培训,为推广工作做好了准备。


  目前,灵山县税务部门与国库、商业银行及有关纳税人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签约工作。凡是企业性质的纳税人,具备联网系统上线条件的,原则上都列入此次上线的范围,都要进行签约。个体户原来已与税务机关和银行方面签定的委托代扣税款协议继续有效,但不列入此次上线范围,仍采用目前由银行批量代扣税款的方式进行扣缴税款。

  作者单位:广西灵山县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