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6年上海市信息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安全风险自评估工作要求,现将该项工作下阶段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2006年11月下旬,对各单位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自评估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召开工作交流会,就实施进展、取得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交流。 二、2006年12月20日前,各单位提交自评估总结报告。 三、2007年1月初,召开自评估工作总结会议。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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