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区域电力监管统计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东北电监局 更新时间:2008-03-14

10月27日,东北电监局在沈阳组织召开了东北区域电力监管统计工作会议,东北电网公司、东北三省电力公司、五大发电集团东北分公司、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部地区6000KW以上统调电厂主管统计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统计人员共计12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做了《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共同开创东北区域电力监管统计工作新局面》的动员讲话。他指出,电力监管是我国一项全新的事业,做好东北区域电力监管统计,加强电力监管统计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艰辛而复杂的工作。各电力企业要树立大局观念,充分认识电力监管统计工作对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法制意识,认真落实电力监管统计报表制度,妥善处理监管统计与电力企业信息披露工作。

    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要求,各电力企业要做好企业内部电力监管统计工作的宣传和相关报送的组织工作,落实监管统计工作对口部门和人员,按照报送期限及时准确地组织填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各级监管统计人员要做到“忠诚统计,不出假数,及时报送,服务社会”。

    东北电监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主持了会议,并在会上传达了国家电监会电力监管信息化工作座谈会有关精神,对近期电力企业监管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做出了八项具体部署。

    会议印发了国家电监会《电力监管统计报表制度》、《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和《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等材料。

    会议决定,东北区域监管统计信息报送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步推进、加强监管、动态考核”的原则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先由电网企业、省调以上的统调电厂于11、12月份进行试报送,2007年1月份转入正式报送;第二阶段,各省非统调6000千瓦以上容量的发电企业于2007年第二季度开始培训、试报,下半年正式报送。东北电监局负责按国家电监会要求向电力监管信息系统上报区域相关信息。

    此次会议,对东北区域加快落实电监会《电力监管统计报表制度》,做好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情况的统计调查分析工作,掌握电力市场各主体的基本情况,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促进和谐电力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