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举办第二届优秀网站评选活动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03-16

 
  

    新华网江西频道11月6日电 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挥网站推广应用,明确把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列为江西省信息化建设的发展重点,网站发展迅速,应用初见成效。

    为进一步加快江西省电子政务及电子商务建设的发展,推动江西政府、商务、资讯、院校等各类网站建设,促进江西经济发展,江西省第二届优秀网站评选(www.jxwzpx.com)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本次评选活动是由江西省计算机用户协会主办,中国江西IT网(it.jxcn.cn/)、新华网江西频道(www.jx.xinhuanet.com/)协办。活动从2006年11月初到2006年12月底,主要针对省内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商务网站、优秀企业网站、院校教学网站、生活服务网站、休闲娱乐网站为主。

    本次优秀网站评选流程为:参选网站申请报名或行业协会推荐,经本次活动的评选组委会初审,通过初审后的网站,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由社会公众直接投票与专家评定等方式产生各综合奖项及单项奖。通过本次评选活动,将对江西网站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完)

  评选范围

    本次活动共设置各类奖项125项,分别为:

    (一)综合门户类优秀网站115名,包括:

    1、江西省优秀政务(省直20名 、地市6名、县市区14名)网站:40名;
    2、江西省优秀资讯类网站:5名;
    3、江西省优秀企业类网站:15名;
    4、江西省优秀商务类网站:10名;
    5、江西省优秀院校类网站:10名
    6、江西省优秀文体类网站:5名;
    7、江西省优秀综合类网站:15名;
    8、江西省优秀服务类(酒店、宾馆、医院)网站:10名;
    9、江西省优秀旅游类网站:5名;

    二)单项奖:江西省优秀网站10名,包括:
   
    1、江西省最佳创意网站奖1个
    2、江西省最佳网站版面奖3个;
    3、江西省最佳网站动画奖1个;
    4、江西省优秀网站承建商5个

    江西省第二届优秀网站评选范围:

    所有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于2006年10月30日前在省网站管理部门备案注册的中文网站(包括外资企业在江西注册的中文网站)。

  申报条件

    申报参加第二届江西省优秀网站评选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重合同,守信用,依法纳税,遵纪守法。

    (二)申报企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行业规章制度,服从行业管理;

    (三)提倡公平竞争精神,2005-2006年度参评网站无重大被投诉记录。

    申报程序

    申报参加江西省第二届优秀网站评选的程序:

    (一)报名:各单位自愿报名或行业协会推荐,报名的网站和承建商数量不限,同一企业网站可兼报综合奖与单项奖的评选。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登录:

    江西优秀网站评选网(www.jxwzpx.com);

    协办网站:

    江西计算机网(www.jxcua.com
    中国江西IT网(http://it.jxcn.cn/
    新华网江西频道(www.jx.xinhuanet.com/)。

    2、电子邮件报名:jxcua@163.com

    3、传真报名:传真号码为0791-6203311。

    4、现场报名:直接到南昌市省政府大院省供销总社办公楼四楼西《江西省第二届优秀网站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三)报名费用:申报、推荐参评综合奖及单项奖的江西省计算机用户协会会员单位无需缴纳报名费、公告公示费及评审费。未加入江西省计算机用户协会的单位请自行下载《江西省计算机用户协会会员表》,填写后发至协会办公室(jxcua@163.com),联系电话/传真:8032315,免费加入协会。


    申报参加江西省第二届优秀网站评选的单位应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江西省第二届优秀网站评选报名表(表式附后);
    (二)单位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网站域名证书)等复印件;
    (三)网站基本情况、经营管理和网站建设运营情况介绍。

  评选程序

    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选单位网站和承建商进行筛选,提出候选名单。

    第十一条公布候选名单。组委会通过各有关网站、媒体公布候选名单,并组织公众投票和专家评选。

    (一)公众投票:公众可登录江西网站评选(www.jxwzpx.com)网站进行投票。也可将参评网站名称及网址、通过电子邮件发给评选办(jxcua@163.com)进行投票。

    (二)行业专家组评选。组委会邀请若干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及委员若干组成,进行记名投票。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标准另定)。

    第十二条整个评选结果,公众网上投票结果占总分数的40%,专家组评选结果占总分数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