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如何面对疯狂的网络商业欺诈?
来源:电子商务世界 更新时间:2012-04-13
              无论是B2BC2C…还是其它,我们经常会听到网络商业欺诈的故事,好象很多啊,听的耳朵都痛了。

  于是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公司支付宝业务应运而生。此业务一出,不仅是在阿里巴巴及其旗下的淘宝网得到广泛应用,也被许多网络商家追捧。今天在网络的许多角落你都可以看到支付宝”“盾牌的徽标,其火热程度真的可以用红透了半边天”“炙手可热来形容也不为过。

  支付宝把商品买卖的商业过程分成了4个相互紧密联系的步骤,如图:

  这4个步骤在今天最大程度的保证了互联网上的公平交易,在许多卖家或买家都为网络商务的安全性头痛的时候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于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不可否认,支付宝业务是目前互联网交易中最安全便捷的手段之一,因此其获得了“06年安全使用奖等多项荣誉。     有了支付宝的盾牌在您家的门口没白天没黑夜任劳任怨的蹲着,您商务活动中的网络资金流动就真的是高枕无忧了吗?如果您仔细分析这4个连续的步骤的内涵与外延,您会发现这其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这里给您掰着手指算算减法。

  1、在这(1)(2)(3)(4)的步骤外是否存在着(5)呢???回答是肯定的!!!

  以目前支付宝公司日流水3000万元人民币、以商家和客户每单商品结算周期为1周计算,那麽支付宝公司的帐面上将会有2亿元人民币左右的资金沉淀下来,这其中还不包括商家与用户因为产品质量等分歧将付诸法律诉讼等彻底解决分歧前被拒付的停留在支付宝公司帐户上的越积越多的资金(即便是问题商品卖家与买家间启动法律诉讼程序,那也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当然这还不包括这2亿元资金给支付宝公司带来的长期利息收益(如年息按6%计算,2亿元人民币本金利息收益将达到1200万元人民币/年。呵呵,就这么轻松转手一就财源滚滚了,真正是无本万利的好生意啊)。

  假设,如果,支付宝公司挪用客户交易资金或出现投资其它领域失败等资金链断裂现象,那涉及到2亿元以上资金是否安全的局部的金融危机的发生将是不可避免的。

  2、目前的网络确实存在着鱼龙混杂商业欺诈等不确定因素,支付宝业务已经在防止网络商业欺诈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其目前出色的表现是停留在防君子不防小人层面上的。

  为什么这样说?以在某B2BC2CB2C…网站买卖产品为例,假设某买家看上卖家的某产品,他将款项打到支付宝公司帐户后完成(1)至(2)阶段的交易过程,卖家销售寄出的自己的优质产品给买家完成(2)至(3)的过程,按照图中的交易顺序这时买家应该是通知支付宝公司付款给卖家来完成交易图中的最后一个步骤(3)至(4)就万事大吉皆大欢喜了。可假设此时买家翻脸疯狂的变成了老赖,这老赖”“偷梁换柱把卖家的合格产品调包为残次品(非危言耸听。例如说高档书籍等商品),并瞪着眼睛说收到的就是这样的次品并要求退货,这样流程图中的(3)到(4)将会是一个遥遥无期的漫长过程……,因此也就可能直接短路进入(5)。

  3、当然也存在着卖家以次充好”“滥芋充数的情况。

  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卖家会承认吗?谁作这裁判啊?如何裁判啊?都是问题。即便是卖家承认了自己的产品有问题,从(3)至(4)的过程也难以在短期内完成,因为产销2方各在异地等原因,因为人们几乎不可能把问题产品发回产品寄出处,就是发回去了邮寄费用谁来承担?产品维修又多少时间后才可以邮寄返回到消费者的手中?凡此种种,很可能在传统店铺买卖中不是问题的三包”“退货等消费者起码应该享受的服务成为一纸空文,产品三包将可能仅是空话。这样问题就来了,打官司吧,呵呵,这官司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完事,就是你精疲力尽的赢得了官司也不一定拿到自己的钞票,因为要上诉,因为执行也难啊。于是,这资金就这样静悄悄支付宝公司的帐户上了。    支付宝公司以第三方公证人的身份为避免网络上直接的商业欺诈作出了不可缺少的贡献,是开创性的前所未有的网络反商业欺诈”“里程碑式的进步,同时也获得了大量的流动资金。

  尽管支付宝公司工商建设农业等银行签定了战略合作协议,但其协议内容只是停留在企业经营层面上的托管而非监管。事实上这些银行对支付宝帐户上的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并没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就导致支付宝公司本身类银行财务公司的相关业务行为目前所处的是监管真空的状态,从而会给广大的支付宝”“在线商务者的资金安全留下不能不说也不可不防的财务隐患,甚至可能是深不见底。当然我说这些的前提是完全相信支付宝公司的事业会蓬勃发展蒸蒸日上成为百年企业,但当年安然公司轰然倒下的前车之鉴我们也不能不说不能不防。

  在没有详尽具体的监管措施下任何公司都不会让如此巨大的资金停留在自己的帐号上无所事事的无所作为,相信支付宝公司也会概莫能外,一定会把这笔数目巨大的资金用于鸡生蛋蛋生鸡的相关投资等财务运作中。为保证广大客户的资金安全,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对于类似于支付宝公司这样的准银行类银行的相关业务尽快制定有效的监管制度与配套手段(比如说是否可以借鉴目前在银行通用的准备金制度)。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只有国家监管才是此类财务行为商业运作唯一必须的有效安全保障。

  进一步说:银行坏帐了有国家买单,因此也倒不了。可假如支付宝公司倒了由谁买单啊(呸,呸,掌嘴!如日中天支付宝公司怎麽可能倒阿?!哈哈,可万一呢)?

  支付宝对如何进一步避免生意往来中类似于上述老赖式的商业欺诈并不能起到杜绝或防止的作用,起码目前是这样的。至于如何对付老赖式的商业欺诈,呵呵,做的好做的天衣无缝好象也不难,因为就我这笨笨的脑袋都知道如何去防止制止了,相信马云先生领导下的阿里巴巴集团的专业人士们解决起这样类似的问题将会是手到擒来”“易如反掌的。    哈哈,除非支付宝公司不作为,因为那样就可以有大笔的资金死帐支付宝公司的帐户上任凭阿里巴巴自己处置调遣差遣了。

  嘿嘿,对于大名鼎鼎的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公司怎麽可以这样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啊?!

  无论怎样,都是为你为我为大家好,也仅仅是就事论事,清醒着出事总比出事后清醒好很多,您就将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有人可能要问:你说了支付宝这样多的坏话,你就不用支付宝吗?不用用什么啊?矬子里面拔大个,有的用总比没有强吧?毕竟支付宝是目前最方便快捷没有手续费的。

  事实上,支付宝这宝贝和支付宝公司本身是很可爱的,不是吗?!

  有了“50也一定要向“100努力迈进,因为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愿天下无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