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调查:58%被调查单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03-14
 

    新华网北京10月7日电(记者田雨)公安部近日公布的2004年全国信息网络安全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7072家政府、金融证券、教育科研、电信、广电、能源交通、国防和商贸企业等部门和行业的重要信息网络、信息系统使用单位中,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的比例为58%。

    其中,发生1次的占总数的22%,2次的占13%,3次以上的占23%。发生网络安全事件中,计算机病毒、蠕虫和木马程序造成的安全事件占发生安全事件单位总数的79%,拒绝服务、端口扫描和篡改网页等网络攻击事件占43%,大规模垃圾邮件传播造成的安全事件占36%。54%的被调查单位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比较轻微,损失严重和非常严重的占发生安全事件单位总数的10%。

    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造成网络安全事件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和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其中因未修补、防范软件漏洞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件占总数的66%。同时,调查表明信息网络使用单位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采用安全专用技术产品等方面均有所提高和加强,但是用户安全观念薄弱、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培训,以及缺乏有效的安全信息通报渠道、安全服务行业发展不能满足社会需要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此外,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和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还对8400余家计算机用户计算机病毒感染情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表明,我国计算机用户计算机病毒的感染率为87.9%,比去年增加了2%。但是,3次以上感染计算机病毒的用户数量有较大回落,占全部感染用户数量的57.1%,比去年减少了26%,表明受过病毒感染用户的防范能力有所提高。

    2003年5月至2004年5月,我国感染率最高的计算机病毒是网络蠕虫病毒和针对浏览器的病毒或者恶意代码,如“震荡波”“网络天空”“尼姆达”“SQL蠕虫”等。计算机病毒造成的破坏和损失情况比往年有所下降,但针对网络的破坏呈明显上升趋势,特别是一些盗取计算机用户帐号、密码等敏感信息的计算机病毒隐蔽性强、危害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