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来源:麟游县国家税务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近年来,随着税收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税收信息技术广泛运用于行政管理、税款征收以及税务稽查等各个税收工作环节,从而大大提高了税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也为纳税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税收环境。因此,信息化建设在不断发展中,日益成为支撑税收工作健康有效运转的坚强依托,发挥着须臾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近年来信息化建设工作回顾及存在问题
  1、工作回顾
1994年10月,麟游国税应分税制改革的推进而诞生。当时的信息化建设仅限于税收计会统、办公文印等个别岗位上单机使用。从1996年起,全系统增加了计算机基础设施,计算机局域网开始建设并初具规模,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为主的纳税申报大厅应用而生。除个别偏远农村税务所仍然实行手工管理外,城区及周边地区的税收征管、税务稽查以及税收会计核算逐步纳入了计算机管理。
  从2000年初开始准备的金税工程二期建设成为麟游国税信息化建设全面发展的转折点。2000年底,随着全市国税系统金税二期工程的推广,麟游国税金税工程也正式运行,并逐步使全县19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了防伪税控,5个加油站的税控加油机也推广运行。2002年6月,电子公文处理系统正式运行,极大地提高了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提高了机关整体行政效能,税务干部计算机应用技能和操作水平也不断提高。2003年单机申报开票在基层税务所运行,全面结束了手工开票的历史。2005年5月以来,全系统又紧锣密鼓地为税收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做准备,在网络硬件建设、干部技能培训等方面为信息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省局、市局的经费、设备方面的大力投入支持下,2005年10月,经过清理检查漏征漏管户、归集档案资料、代码初始化、静态数据采集核对录入、发票库存柜台采集、业务初始化采集录入、岗责体系设置、动态数据采集录入、仿真演练测试、三大系统整合、会计初始化、业务回归测试等环节的紧张工作,顺利完成了96户纳税人的上线任务和378户未达起征点纳税户的上线工作,使综合征管软件在我局全面上线运行。标志着该局的税收征管工作步入了全省信息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轨道。
   近年来,麟游国税信息化建设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相继建立了《麟游县国税局计算机公文处理办法》、《麟游县国税局计算机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在人员培训方面,除积极参加省市局的专业培训外,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多次集中培训,不断提高了全员信息化工作应用水平。
  2、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经过几年的努力,麟游国税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市国税系统其他先进单位相比较,与税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相对照,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干部的税收信息化观念相对滞后,科技加管理意识比较薄弱。税收信息化建设不仅是指信息技术在税收管理过程中的运用, 更重要的是税收信息化所带来的管理思想与观念的转变。一些税务干部对信息技术存在过分的依赖性,认为高科技无所不能,能够轻而易举地解决各种税收业务问题,因而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按信息技术要求重新优化组合税收业务流程的现代化管理意识不强,在改革和创新税收管理体制过程中没有把加速税收信息化建设作为前提和基础加以充分重视和考虑。
  二是重建设轻应用,计算机及系统网络未充分发挥应有效能。在信息化建设中,我们虽然投入了大量的税收信息化资金,尤其是硬件的配置日益现代化,但是计算机设备及系统网络的利用程度却相对较低。计算机应用水平仅停留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等初级阶段,仅限于微机录入、输出、开票等浅表层次,缺乏对税源的严密监控和对涉税资料的收集整理,计算机的强大管理功能、分析功能、数据处理、交换功能和监控功能远未发挥出来,未能真正实现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电子化。
  三是基础数据质量不高,影响管理应用效果。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数据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只有把业务内容数据化,借助数据来充分反映情况,才能达到优化管理的目的。无论是操作层的应用还是管理层的应用,应用质量是最重要的。但是,由于数据质量差而带来的应用质量不高是目前影响税收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就目前而言,一些信息数据的采集随意修改性仍然很大,同时还须报送相当数量的纸质报表、凭证,信息伴随传递的过程逐步衰减、失真,征纳双方信息不一致,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对纳税人实施有效监管,大量可用信息游离于信息化监控之外。企业填报的原始资料相当一部分没有办法去核实,企业资料有可能存在可信程度不高、失真或不全的情况。税务机关的信息数据又不能和企业数据共享,采用的完全是手工输入微机的办法,在手工输入微机时又有可能发生错误,数据质量到不到保证,计算机的依托作用就难以发挥出来。
  四是信息化建设水平参差不齐,与系统外信息共享程度受到大量因素制约。与公安、工商、地税、银行、国库等部门尚未联网,缺乏信息共享,降低了与系统外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的效率与可利用率,建设水平的参差不齐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二、今后税收信息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工作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是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基础。
几年来的信息化建设主动或被动地提高了税务人员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紧密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税收征管工作,使信息化与专业化紧密结合、相得益彰,已成为税收工作的必然要求。对税务系统而言,信息化所带来的思维方式、管理架构、监督考核手段等方面的变革,对整个税收征管工作及整体税收工作带来了深远的影响。这种革命性的变革首先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并付诸实践,才会释放能量。更新观念,就要树立征管体制改革与信息化建设“一体化”推进的观念,树立以信息化重塑工作流程全面提高税收整体工作水平质量和水平的观念,将税收信息化作为建构电子政务乃至电子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税收信息化作为实践“三个代表”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税收信息化建设是税收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的突破口,只有解决观念上的问题,信息化建设才能与先进的管理理念相结合,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相结合,推动税收整体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二)以信息化为主线,优化业务流程,实现征管职能与信息化手段充分融合。
首先,所有管理活动要以信息化为支撑。通过信息技术的运用,能够使户籍管理、税源监管、申报征收、税款入库、发票管理、征管质量考核等管理职能在网上实现,能够使征管信息计算机批量处理、报表资料计算机自动生成、征管行为计算机自动跟踪记录,实现人管人的税收管理向机器管人、制度管人的集约化管理的跨越。其次,要围绕信息化健全管理制度。坚持在信息化框架内对传统的征管程序、操作流程进行进一步梳理,全面清除不利于信息化一揽子工作的规章、办法和方式。要在严格、健全、可操作性强的岗责考核体系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程和制度,使信息化管理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全面落实限时办理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每一个涉税事项的基本流程、工作职责、办结时限、失职责任都进行具体明确,形成税收信息化操作的现代化流水线。
  (三)利用现有信息资源,提高数据分析应用能力。
在保证数据质量的前提下,通过以下三方面来提高数据分析应用能力,使其更好地为税收工作服务:首先拓展信息中心职能,设立数据分析岗位。数据处理分析是集业务、技术、数据交换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作,需要设立专门的数据处理分析岗位。其次在进行数据分析选题时,选题重点应该是当前税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同时要考虑到税收政策变动、税制改革对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影响,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从理论、实践、技术层面上全面提高数据处理分析的水平。再次是采用数据挖掘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深加工。在数据分析工具方面,要充分利用先进的数据展现软件,提高数据分析的效率和水平。真正实现税务管理现代化,使税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得到全面提高。
  (四)加强信息安全,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一是建立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信息化安全建设提供保证。二是制定相应详细的应急预案,做好各项信息安全的应对准备工作。三是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所有的计算机上,都必须安装正版的防病毒软件,并实现病毒监控功能。四是规范权限管理,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计算机及重要服务器的超级用户密码严格保密,不定期修改密码加强管理。五是对重要的数据必须建立相应的数据备份、恢复机制。六是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的安全意识。
  (五)加大考核力度,促进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改变传统的考核方式,坚持日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对于信息化建设应该科学分工、明确职责、严格考核、奖惩兑现,考核结果及时通报。以此来奖优罚劣,促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加速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是在硬件建设方面,对因业务需要配备的计算机等设备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建议采购时选择正规厂家同一品牌机型,以方便工作需要。
  二是在人力资料方面,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对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及操作使用人员,要有针对性的加强培训,坚持岗位自学、送出去培训等方式,以此促进全员科技素质特别是计算机专业队伍素质的提高。同时从政治上、生活上、工作上、学习上关心计算机专业人员, 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形成一个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做到培养高层信息专业人才与培养普及性的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的税务人员相结合,以满足税收事业发展的需要。
  三是建议不断完善现有责任体系,切实做到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和优化业务流程是税收管理永恒的主题,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为新一轮业务重组和流程再造提供了可能和条件。如随着综合征管软件全面运行,过去手工繁琐的管理程序应转变到科学化、精细化的道路上来,从而真正达到精简工作程序的目的,切实改变因手工报表与机内报表同时报送及税务干部手工审签与机内审签表单而造成的重复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