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辛仁周 更新时间:2008-03-14
作者: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司长 辛仁周
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信息化建设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由于外部联系的广泛性和内部系统的复杂性,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失败的可能性相当大。根据联合国有关机构2003年研究结果,世界各国电子政务项目成功率仅有53%,发展中国家不足40%,主要原因是决策脱离实际,或实施方案设计不合理。
推行电子政务,不是简单地将现有政务业务流程电子化、网络化,而是需要对现有政务业务流程进行优化重组,涉及到部门利益调整。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场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和变革。
为此,首先应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体制。美国的电子政务工作由总统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新加坡的电子政务工作由总理公署的公务员首长全面负责。在我国,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对电子政务建设重大问题的决策和指挥。
其次,应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和决策论证制度,尤其要重视发挥各级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电子政务建设决策机制。
第三,建立规范的政务信息共享与公开制度。各政务部门都要增强全局观念,积极向其他有关部门提供信息资源,并为其他部门共享这些信息资源提供便利。要特别防止政务信息资源部门化、部门信息资源利益化的倾向。
第四,完善高效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基本上都是政府投资,要在项目立项、审批、建设等环节尽职尽责。
第五,形成有效的监督制度。要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推行电子政务的受益者、参与者和监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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