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03-14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从加强税款征收、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协调配合等六个方面对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加强征管,严格欠税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新欠税款的形成。
为进一步贯彻“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纳税申报时,必须对各类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基本数据逻辑进行必要的审核。严格欠税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新欠税款的形成。加强延期申报管理,严格执行滞纳金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豁免滞纳金。税务机关应把清理欠税作为目标管理和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定期进行欠税公告。强化出口退税管理。
《意见》提出,强化税源管理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实行税收管理员责任制。严格税务登记,通过信息化实现纳税人户籍资料的“一户式”存储管理。加强税源分析和税源动态监控,全面开展纳税评估,推行税控装置,加强发票管理。
《意见》要求加大税务稽查力度,重点查处伪造、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作假账、多套账或账外经营手段偷逃税款,伪造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运输发票、废旧物资普通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发票等骗抵税款以及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案件。建立健全稽查执法办案责任制,全面推行案件复查制度,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加强案例分析,查找管理漏洞,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划分日常税务检查与税务稽查的职责,规范税务检查行为。
《意见》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规范面向纳税人的办税服务业务。凡属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办税业务,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巩固和完善纳税人自行上门申报、缴纳税款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行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现金缴款、支票缴款、银行代收、委托代扣等多元化申报缴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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