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质量安全司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力促政务公开
来源:建设部网 更新时间:2014-05-30

 
    据悉,“十一五”时期,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 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初步建立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机制。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完善,电子政务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建设部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和《关于建设系统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以下简称“质量安全司”)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作了许多探索,以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探索电子政务创新之路

    电子政务建设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实施手段之一,但当前不少政府机关提供的电子化服务,完全按照传统的部门行政职能划分和工作流程进行,只是将信息传递的方式由传统方式变成了电子方式。这种不贴近用户需求,完全按照过去行政划分和工作流程建设的电子政务是僵化的,给用户带来的效益是有限的。建设部质量安全司按照建设部的部署和要求,把电子政务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他们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加强对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利用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手段,积极推行网上政务公开,将行政审批和动态监管相结合,取得了积极成效。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保证信息公开

    今年 7月12日,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在建设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上强调了制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和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办法的重要意义,指出应加紧完善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并且要同资质动态管理结合。质量安全司司长徐波领导,副司长尚春明具体负责,多次召开有关业务处室开会研究如何加强全国安全质量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调动全部力量,指导和监督全国各地有关部门,积极有效地开展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他们通过建立“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将全国各地的许可证信息及时备案,便于建设部及时了解各地许可证颁发和获取情况,以保证部里对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了解。

    该系统实现了全国建筑施工企业许可证信息的及时公开,社会公众能随时对已取得和未取得许可证企业信息进行查询,实现了各地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许可证发放、暂扣、吊销、注销、变更和延期的动态管理。同时,质量安全司积极指导各地建设《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管理系统》,他们将两类行政许可紧密联系,实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行政审批和动态监管相结合

    近两年来,随着《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快报系统》的全面应用,全国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处理和公开,有效地促进了对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现和改进措施的提出。

    对事故的分析和安全评价,有助于总结经验教训,为制定和实施新的计划做准备。同时,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可以将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检查管理信息,及时与安全生产许可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互通,将行政审批和动态监管有机、有效地联系在一起,避免行政许可中信息滞后和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发生。

    电子政务建设更上一层楼

    现代经济学有一个著名的理论就是信息公开和政府管制是相互替代的关系。信息公开执行得好,政府管制就不需要投入太多的人力和物力。因此,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讲,“信息公开”都应该作为政府实施信息化建设工程的一个首要任务。电子政务中最基本的是政务公开和公共信息透明,而做起来却非常不易。

    质量安全司在总结现有工作经验基础上,积极研究下一步电子政务建设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尽快建立健全全国建设系统的安全信息系统,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安全监管体系、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综合防灾与应急管理等纳入一体化全面管理范畴。

    通过加强信息统计分析和安全形势分析,形成比较完善的监测预警机制。

    建设系统安全信息系统同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和注册人员管理系统结合,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真正实现全国建设系统的电子政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