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商务之窗(区市县)建设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来源:贵阳商务之窗 更新时间:2012-04-14

关于实施《贵阳市商务之窗(区市县)建设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商务(招商)工作部门:
现将《贵阳市商务之窗(区市县)建设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贵阳市商务之窗(区市县)建设管理制度(试行)》
(联系人:龙 勇 联系电话:5806746 传真:5806624 email:ly@gzec.gov.cn)

贵阳市商务局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贵阳市商务之窗(区市县)建设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商务之窗管理和内容维护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商务部“统一建设、分级管理、各自维护、同步发布”的原则建设贵阳市商务之窗,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人员管理
贵阳市商务局明确一名局级领导专抓信息化及商务之窗工作,贵阳市商务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级子站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具体指导、协调县级子站建设及信息发布工作,检查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县级子站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各区市县商务局(招商局)必须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商务之窗网站建设;并配备一名专(兼)职的信息管理员负责商务之窗网站的正常维护。各子站信息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收集上网信息;
(二)原创信息要履行上网发布审批程序;
(三)监测网上信息,定期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提出网站功能调整方面的建议;
(五)如遇网站操作或技术上的问题,与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联系。
笫二条 硬件管理
各区市县商务局(招商局)必须配备台式电脑一台以上、笔记本一台、数码相机一台(三个一)设备,每年投入的硬件及更新改造经费不少于3000元。
笫三条 信息管理
区市县商务之窗网站必须注重商务动态管理和招商项目的更新,每个工作日更新1条以上的信息,每周必须有1-3条原创信息。招商项目每月应更新。无效或过期、错误信息要随时删除。信息发布严格按栏目分类发布,不得发布与商务无关联的信息,所有上传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把关同意发布,涉密信息不得上网。 子站信息员在上传文件之前,必须先对该文件进行病毒检测,确保没有病毒感染后方可上传。
笫四条 培训管理
贵阳市商务局应定期组织区县市商务之窗网站管理员培训,信息员必须熟练掌握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和技巧、摄影、图片处理、电子邮件、即时信息工具、应用软件等的使用方法。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各区县还要组织本局员工开展信息技术培训。
笫五条 目标管理
市县两级必须建立商务之窗目标管理责任制。区市县商务之窗应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制度。按月发布商务之窗运行情况通报;每年组织1-2次区市县信息化工作经验交流会。每年按照信息量和访问量评选出一批优秀网站和信息员,在全市商务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商务之窗建设突出的单位,贵阳市商务局将给与硬件或资金上的支持。
第六条 技术管理
(一)重大新闻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确保及时准确;
(二)收到信息到信息上网时间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
(三)每日工作内容记录在工作日志中;
(四)保存源文档(纸质或邮件),已备查阅;
(五)摘录其他媒体文章,需注明信息来源;
(六)所有原始图片必须保存;
(七)市、县两级上报下发文件必须电子文档及纸质同步;
(八)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本局网站应链接在商务之窗主页。
第七条 本管理制度由贵阳市商务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第八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