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将具法律效力 打开电子商务之门为时不远
来源:烟台日报 记者 孙长波 更新时间:2008-03-14



   在APEC电子商务博览会工商联盟论坛开幕式上,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透露:“《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草案)》现已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在这个法律草案中首次明确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为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法律保障。”本届工商联盟论坛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动APEC成员体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建设,
共同探讨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法规。

  截至去年年底,中国互联网用户已达8000万户,上网计算机台数3089万台。众多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建立了企业信息化系统,实现了企业内部ERP管理并积极开展网络营销、网上采购、供应链管理和客户关系管理。在不断扩大的电子商务中,各种新问题不断涌现,像利用计算机手段对交易中的数据进行篡改,制造混乱;发送无用数据,来海量“堵死”或者植入病毒,使竞争对手无法运营等等。

  正因为有了以上不安全因素,网络安全才显现出迫切性和重要性。沈昌祥院士在电博会工商联盟论坛上疾呼:“现代电子商务最重大的挑战是信息安全问题,必须解决交易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不可抵赖性!”与会专家普遍认同沈昌祥院士的这一观点,参加会议的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王洪光说:“电子认证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石,是从事电子商务各方相互信赖的基础。”王洪光认为,电子签名是处理电子商务纠纷不可缺少的重要证据。因为签名后,数据电文才能在签约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产生法律效力。现时签署纸本书面合同所用的签名或者盖章,总有仿冒和私刻的事情发生,又因为私自刻章的技术性越来越高,使得辨别真伪更加困难。对于电子签名而言,除非自己失密或者别人破解,否则很难仿冒,应当更安全!

  “有了电子签名以后,商务旅行的必要性将大打折扣。”中国国际经济贸易网络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本届工商联盟论坛秘书长张念录描述了电子签名带来的变化:届时,电子商务将在一定程度上对海关、快递及邮政行业甚至整个物流业造成冲击;也有可能使那些人员臃肿部门的员工产生“不快”的感觉。不过,有了它以后,电子商务就有可能对中国商业历史产生深远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