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四大电信运营商的转型目标渐趋明确,服务信息化已经成为电信业最大的社会责任和市场机遇。今年的“5·17”世界电信日和信息社会日首次共享节日蛋糕,两节同庆,意味深长。它不仅见证了电信业历史性的转折,更带来了电信业的重新定位和行业职责的变化——从电信网络基础设施到构建信息社会的重要支柱。因此,如何实现由传统运营业向信息服务业的转变,不仅对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决定着行业在推进信息化、建设信息社会中作用的发挥。面对电信业转型的大潮,行业管理如何积极适应?如何为转型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专家认为,行业管理部门在“退后一步”的同时,更要“站高一步”——扩展行管视野,创新监管模式;“超前一步”——加强信息通信网规划,规避网络建设风险。
“站高一步”,拓宽监管视野
“站高一步”要求行业管理部门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高度来思考、筹划行业的发展,及时根据转型的需要拓宽监管视野,创新监管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推动产业做大做强,提高服务信息化建设的能力。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与融合,传统的电信业正在向信息服务业转变。适应这种变化,行业管理者必须树立信息服务业大行业的理念,将管制视野从原来的基础电信企业拓展到整个产业链,从传统电信管理向信息服务管理延伸。不仅要管好传统的电信网,而且要管好包括互联网在内的信息通信网,将各种新兴的增值电信业务特别是互联网业务的发展纳入管理范畴,积极探索互联网和信息服务业新兴领域的管理模式。信息通信不同于传统电信的一个最大特点,是传输和内容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原有的“运营商-用户”这样的商业模式被打破,产业链条被拉长,内容提供商、系统集成商等被引入产业链。这也是行业管理者需要面对的最大变化。因此,要对信息通信业进行监管,就不能再完全照搬原有的传统电信监管模式,而必须面向以运营业为核心,包括设备制造业、信息服务业在内的上下游产业链,不断创新监管模式,以实现电信运营商、设备制造商和内容服务提供商的产业链各个环节的良性互动、全面发展。行业管理面临的一个新领域是增值服务。目前我国拥有18000家增值电信企业,他们在电信产业链中的地位日益加强,在进入市场、合法规范经营及退出方面迫切需要政府的指导帮助。因为仅有运营业的发展,不能涵盖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全部,不能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和服务作用。只有包括运营业、制造业、服务业在内的整个产业链都发展壮大了,才能说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是全面的。行业管理部门要通过多种手段,构建分工更加合理、协作更加有力的完整产业链,提升全行业为国民经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经济全面发展。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在产业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倡导产业合作,明确分工,着眼于自身的核心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规模运作,积极推进产业繁荣。要从战略高度制定有利于产业链协调发展的发展规划,从政策上引导运营商、制造商、服务商之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发挥相互之间的带动作用;要引导产业链各相关环节找准定位。对增值业务应实行分等分级管理。据信息产业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增值业务市场的收入规模已经达到860亿元,从增长的速度来看还是比较快的,比2004年增长43%;从业人员近50万,比2004年增加了15万人。2006年9月,增值电信业务从业人员数量达到60万,新增加了将近10万人。可以看出,增值电信业务已经成为我国电信业务增长的主力军,增长速度是基础电信业务市场收入增长的近4倍;增值业务收入占整个电信业务收入的比重也达到14%,比2004年提高4个百分点。基础电信业务收入占GDP的比例为3.2%,在扩充社会增值电信业务收入后,整个电信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提高0.2个百分点。另外,增值电信业务在电子政务、农村信息化应用以及在企业信息化和远程信息服务等信息化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增值电信市场对电信行业的贡献还不只于此,其很强的业务创新能力对行业的发展也非常有益。在技术业务创新、运营模式创新等方面,促进了产业的融合、技术的融合和各行各业的融合,使电信的服务延伸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面对如此庞大的而且还在急速增长的市场,面对越来越复杂的产业链,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管理不能沿用老办法,应该分等分级进行管理。要建立移动信息服务企业的诚信体系。一方面,对违规企业要通过适当途径对外予以公布,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同时企业之间也应该建立合作机制,杜绝SP的游击战空间。应该充分利用信息产业部及各省区市SP通信管理局的申诉受理中心和SP年检结果,定期公布违规企业黑名单,连续上榜即取消经营资格,或者不给接入代码。如果在某省有黑色记录,在其他省申请业务时也要提高入门条件,实现联合监管,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跨地区案例的移送处理制度,完善查处工作的联动机制,不给违规企业以可乘之机。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制定对相关的行业创新鼓励政策,坚定中小企业SP对行业的信心,鼓励SP业务向行业应用的方向发展。组织开展信誉度评级,建立无投诉或用户反映较好的SP的红榜,定期在媒体发布,给运营商优先推荐,树立中国增值企业的品牌,让基础运营商优先和这些企业合作,政府要择优扶优,鼓励扶植这些企业做大做强。这样,一是可以很好地规范日益庞大的电信市场,二是可以降低企业间的合作风险。当前,满足社会需求成为政府管制的重要指导思想。如何权衡企业利益、行业发展与社会需求中所产生的矛盾?如何将行业发展与社会责任协调起来?成为行业主管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也就是说,遇到问题不仅仅是从企业、行业的利益出发来考虑,而是要多从社会利益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今年全国上下抓的最大的工程——阳光绿色上网工程,就是从社会的角度出发,去研究解决行业问题的一个成功实例。所以无论是畅通网络还是整顿规范SP市场,无论是调整统一SP代码还是将要实行的手机实名制舆论宣传,都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企业也都大力配合,因为它是民心工程,而不仅仅是通信行业自己的事情。这样的大视野决定了我们的工作是社会需要的。这样的努力表明了政府是监管为民的。这样的举动说明我们的企业是有社会良知的。因此,这样的工程不可能不成功。
“超前一步”,做好信息通信网规划
当前无论从信息社会的需要,还是从企业转型的趋势来看,我们所需要的都不仅仅是一张传统的通信网,而是一个整合了社会各种信息资源、一个广域的统一规划的信息通信网。行业管理部门应该面向未来,积极跟踪研究,超前规划,使行业转型满足信息社会的要求。行业管理者要从国民经济转型所急需的重大环节入手,规划自身发展,积极做好信息化基础平台设计、标准制定等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应立足于信息网络资源的优化利用,积极推动全国性、全网性的信息化应用大平台的整合组建,大手笔进行网络规划,引导通信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各行业信息化建设。这也是企业开发信息化大市场的最主要战场。行业管理者要站在国家战略发展的高度,超前制定技术标准和进行频率规划。未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必将带来各行各业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高,政府部门应该超前规划频率资源,制定统一技术标准,为加快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提供有力支撑。当前,我国电信运营商对技术、标准的投入不够,创新不够,被动使用较多,技术引进较多。政府部门可以通过重大专项工程的实施,鼓励运营商和设备商的良好合作,创新合作模式,推动产学研的有效合作。应支持和鼓励电信运营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提高他们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可以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对电信运营商的科技创新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引导运营商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行业管理者要站在和谐发展的高度,抓好区域规划,并以通信信息的大发展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电信发展目标的制订要体现与当地经济水平的协调,要适度超前。要继续完善农村通信网,鼓励制造业和运营业联手开发满足农村市场的终端,推动农村通信信息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当前的村通工程只是一个过渡性方案,最终还要靠建立普遍服务基金这样的长效机制来解决。行业管理部门应该加快速度,争取使通信普遍服务基金早日出台,使通信为农村经济协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超前一步”还要求管理部门及时学习了解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动向,密切跟踪,尽早出台对于新技术新业务的管理办法,避免政府管理滞后并阻碍技术进步的局面发生。首先,政府部门要适应当前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涌现、不同技术和业务加快融合的趋势,加强研究、积极引导、鼓励创新、支持发展,积极推动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发,加大推广普及和应用工作的力度,以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建设的需求。要积极务实地推动第三代移动通信、下一代网络、宽带互联网的发展,使行业保持不断增长的动力。其次,对影响行业发展方向、影响市场结构的技术,一定要超前研究,及时作出判断,适时拿出管理办法。不能让新技术新业务长久等待标准的制定和政策的制定。如果在这方面没有进展,企业再多的技术创新、业务创新都是浪费。第三,要为新技术新业务建立绿色通道。要做好对新技术新业务商用试验的适时引导、组织、规范和总结工作,要与企业建立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信息,对那些代表未来发展方向、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政府应该大胆鼓励,建立绿色通道,帮助企业打通其他环节,积极支持推广,放宽市场准入标准,优先进行资源配置。总之,要根据这几年的实践,尽快完善新技术新业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利行业持续创新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