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务员须持电子政务合格证上岗
来源:红网 更新时间:2008-03-16

 

  红网株洲讯(刘飞黄 贺春福)记者日前从市人事局获悉,今年底开始,全市50岁以下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持《湖南省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合格证》上岗。目前,该证的培训与考核工作正在进行。

  根据规定,培训对象为全市各级机关中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员,其中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必须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证。
  
  根据规定2004年7月1日后,新进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均需在一年之内参加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否则不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各级国家机关中50岁以下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到2006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合格证者,从2007年1月1日起,不得办理调动、晋职手续,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