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试点工作完成
来源:湖北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6

 

  为保障电子政务安全,我国从今年起启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监管体系。作为全国13个试点省份之一,我省等级保护试点工作历时3个月并顺利完成。

  昨日,公安部、国务院信息办、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保密局有关领导在武汉对我省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信息安全进行分级保护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我国将信息安全分五级防护: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

  按照有关规定,凡涉及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部门,如党政机关,各级财政、金融、税务、海关等都将实施强制监管,其使用的操作系统必须有三级以上的信息安全保护。我省试点单位武汉市物价局的信息安全经科学测评被定为指导保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