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税局加强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纪实
来源:经济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深圳市某从事光电子器件制造的外资企业因多计提折旧96.8万元、转厂购进原材料而没有取得转厂出口专用发票780万美元等涉税问题,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开展的2005年度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中被要求限期责令纠正。

    发现这一重大问题线索的,是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刚投入使用的“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系统”。该软件通过对该公司所在的“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数据横向的分析及历史数据纵向的分析,对该公司2005年的申报数据发出了“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应收账款变动率”、“应付账款变动率”、“资本金利用率”、“主营业务利润所得税税收负担率”等五盏红灯警告,基层税收管理员根据系统发出的红灯信息和评估重点指引,锁定了固定资产折旧和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等评估重点。经过访谈和实地核实,企业主动承认了以上的涉税问题。

    针对问题“对症下药”

    深圳国税局自2003年开始,在全市涉外企业中全面推广了汇算清缴电子化,给纳税人提供便利的同时,大幅度提高了汇算清缴的效率,保障了申报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但是,每年汇算清缴中出现的涉外企业居高不下的亏损面,促使该局积极探索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应用,开发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系统,加强涉外税收管理。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系统构建了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重点行业的评估模型。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系统可以使偏离行业正常值、异常程度较大的纳税人能“脱颖而出”,根据系统给出的评估指引,就可以拿到企业涉税问题的“药方”,“对症下药”。

    今年9月18日,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系统正式在深圳国税局全面推广,该系统的应用为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带来全新的信息化手段,为基层涉外企业所得税管理确定日常重点纳税评估方向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参考。近期他们对两个行业106户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发现存在涉税问题企业101户,占评估企业的95.3%;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543万元,入库所得税款20万元,同时调整了7户企业的获利年度,取消1户企业“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并移送稽查环节6户,移送反避税调查4户。

    为纳税人提供自纠空间

    据介绍,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系统带来的收益有四点:

    一是大大解决了纳税评估的税收成本。纳税评估最核心和技术含量最高的工作就是“疑点纳税人的生成”。使用该系统后轻松地完成了选户工作。

    二是为纳税人防范纳税风险提供最大的自我纠正空间。纳税评估通过评估和自查后纳税人自行申报补缴税款的方式,实现了对纳税人纳税申报行为的规范,促使纳税人加强自律,也为纳税人因财务核算以及对税收法规政策缺乏了解,而导致的税收违法违章行为提供了自我纠正的机会。另一方面由于征纳双方在税收政策的了解和掌握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纳税人为防范因不熟悉税收政策而造成的纳税风险也需要选择纳税评估作为税务稽查的前置屏障,对融洽税企关系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三是有效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落实。这种集中式管理、分散式实施的管理模式也符合数据集中后税收征管重心从前台转移至后台的管理理念,有效防止完全由基层部门负责选案、约谈和处理全过程所出现的弊端。

    四是有力推进“汇算清缴———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涉外税收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的运转。通过开展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对评估有问题的纳税人采取补缴税款、重点审计、反避税、移送稽查等有针对性的监控措施,从而进一步提高涉外所得税的征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