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金融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为积极推进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便利化进程,今年商务部将进一步简政放权,实现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网上发放。
为了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去年以来,商务部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就减少审批、简化手续、下放权限等境外投资审批工作进行了改革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简化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审批程序,将中方投资额3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下放到地方审批,减少审批材料,取消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在北京、天津、上海、山东、青岛、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厦门、广东、深圳等12个省市进行境外加工贸易以外的项目的境外投资审批试点,由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核准境外投资项目后报商务部备案;赋予沿海及四川、重庆、黑龙江等省市各2亿美元的用汇规模,额度内外汇来源由地方外汇分局审查,取消了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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