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评卷严防黑客攻击 保密室不合格禁实施考试
来源:南方网 更新时间:2008-03-14
 

  南方网讯  昨日(3月17日),2004年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工作座谈会在广东省考试中心举行,来自全国各省招生考试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记者在事先发出的《征求意见稿》上看到,该管理办法对网上评卷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明确要求,在互联网上传送数据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数据的安全,严防黑客攻击。

  系列考务管理等相关政策将出台

    据悉,近年来全国部分省市积极、稳妥开展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情况,其中,广东、辽宁、湖北、广西、天津、福建等省区实施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走在全国前列,广东网上辅助评卷教育科目数、试卷份数全国第一。他们的实践证明,采用网上评卷的方式确实起到了有效控制评分误差的效果,保证了评卷环节的公平、公正。

  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梁育民认为,采用信息化的高科技手段进行评卷,不仅可有效控制评分误差,改善评卷人员的工作环境,减少考务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对评卷产生的数据进行更深层次挖掘等方面有着现实意义,还对中国入世后,国内传统考试项目应对境外考试机构有着战略性的意义。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有关考试规章制度,保证考试更安全、公平,教育部考试中心还将及时出台一系列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网上评卷技术规范、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应急预案、国家教育安全保密规范等政策,保证各种统一考试的顺利实施。

  鼓励有条件的省推广网上评卷

    梁育民表示,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态度是“积极鼓励,但不强制推行”,考试中心将继续积极鼓励、支持网上评卷工作做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不对各省网上评卷提出时间进度要求。

  具备条件的省应按照广东省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推广使用,在各种考试中采用网上评卷的形式,应考虑哪些科目或项目更有利于控制分数误差,从环境、人员素质、技术状况、资金、时间等五个因素进行论证,从而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确保“安全、保密、准确、及时”四项基本原则。

    在环境和设备及技术维护措施上,办法要求省级考试部门所选的评卷场地必须具备满足网上评卷所需要的网络设施,并保证在评卷网络畅通,严防黑客攻击。评卷场地的网络连接原则上采用局域网的形式,评卷开始前应与外网实行物理隔断。如需在互联网上传送数据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数据的安全。

  抓“安全保密”是考风考纪首要任务

    据了解,抓“安全保密”仍然是今年高考考风考纪的首要任务,对此,考试中心将下发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于4月下旬举办培训会,对省级考试机构的考务工作负责人进行违规处理办法、应急预案等培训。5月上旬召开考务会,向各省级考试机构进一步强调安全保密问题,力保考试顺利实施。

  同时,5月下旬,教育部考试中心将组织考务处、监察局、保卫办有关人员到各省市检查保密室的设置是否达到保密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层层落实,一个都不能少。不合格者,该地禁止实施考试,所在地学生须迁移到邻近合格考点。

  考试中心不会指定公司参与网上评卷

    梁育民澄清,教育部考试中心欢迎并鼓励有志于推动国家教育考试事业信息化进程的公司参与网上评卷工作,并为这些公司提供公平、良性的竞争环境。因此,考试中心不仅从来没有指定起用任何网上评卷工作公司,今后也不会作出指派。

  他说,考试中心只会从技术保障、诚信服务、竞争品质等三方角度出发,考核所有参与网上评卷的公司,防止公司间的恶意竞争。

  同时,省级考试机构要处理好与网上评卷服务工作公司的关系,须和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和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