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1月23日消息:(本网记者 朱茹娜)记者从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获悉,为加强和规范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促进海南省电子政务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省实际,海南省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并于200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中规定,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名称为:海南省人民政府;网址为www.hainan.gov.cn (www.hi.gov.cn);中文域名为:中国海南。各市、县政府和省直各部门网站域名格式为:xxx.hainan.gov.cn和www.xxx.gov.cn,其中xxx为各单位英文名称或者汉语拼音名称字头的组合。各单位和公务员使用电子邮件(格式为:xxx@hi.gov.cn或下xxx@hainan.gov.cn)的,统一向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申请。
省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应当以用户为中心,主要具有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参政议政等。其中公共服务主要是提供行政事项办理指南,表单下载、在线办理、状态查询等服务。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资金由省级财政投资,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