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快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强近日建议,通过立法确立我国的电子签章制度,为电子签名立法。
林强认为,制定电子签章法将是我国建立和完善网络立法的重中之重。他说,电子签章是利用技术手段对签署电子文件的发件人身份作出确认,有效保证传送的文件内容不被篡改,不被冒名顶替传送虚假资料,事后不能否认已发送或已收到的资料等,以确保网上交易和网上信息传递的安全性。通过立法,可规范电子文件及电子签章的使用,建立电子认证制度,增进电子交易的安全,使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实施有明确的法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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