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息化建设 增强法律监督效能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本报重庆11月25日电(记者李微 沈义) 今天上午,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推进会议在重庆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会议上强调,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并把信息化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以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增强法律监督效能。

  重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代表重庆市委市政府致欢迎辞。国务院信息化工

作办公室副主任陈大卫作了国家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发展情况的主题发言。

  贾春旺说,近几年,全国检察机关在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发展,检察信息化投入资金累计达18亿多元,一级专线网建成并完成升速扩容一期工程,二级专线网基本建成,三级专线网完成大半,多数检察院建成计算机局域网。信息技术在办公办案、队伍管理和检务保障等各项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更加广泛,促进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高,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贾春旺指出,总体上看,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强化法律监督的需要和有的部门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地域差距大,特别是中西部和贫困地区检察院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信息化建设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结合得还不够紧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程度不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比较低,一些地方存在重建设、轻应用的倾向,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安全保障工作滞后等问题也有待进一步解决。他要求,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强基础网络建设,到2008年底之前,全国要实现检察专线网络的全面覆盖和互联互通。第二,进一步加强应用系统的统一规范。要以实现网上办案为目标,推进办案管理软件应用,使规范执法与信息技术有机融合,改革案件管理机制,实现办案动态流程管理和实时监控。第三,进一步加强检察信息化应用。要大力推动信息化在办案、办公、队伍管理和检务保障中的应用,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实现按照“三位一体”机制管理各项检察工作的目标。第四,进一步加强对检察人员的信息化技能培训。要加大对信息化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对信息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培养一批既熟悉检察工作又精通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主持会议,并部署了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下一步的工作。

  据悉,检察机关信息化是指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具体包括信息技术在办公、办案、管理等方面的运用,基础数据库建设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最早始于1989年的检察统计工作,2000年科技强检会议之后,在检察机关信息网络建设的同时,信息化应用逐渐得到发展。尤其是2003年高检院党组明确提出要加大科技强检的力度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在目前检察机关信息化基础网络基本形成的情况下,信息化应用成为检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重庆市人大副主任刘文、政协副主席陈邦国、重庆市检察院代检察长余敏等出席会议。来自高检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各内设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的相关负责同志1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