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建立为农服务新机制
来源:经济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5

 
     从2000年全面开展到2005年免除农业税,安徽省基本完成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任务,实现了“三个确保”目标。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去年安徽省及时启动了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初步建立了基层行政管理新框架,基本实现了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提高了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改善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

    2005年,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安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的意见》(皖办发[2005]16号),决定从2005年6月起,改革重点转向以深化3项改革、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并确定在18个县(市、区)先行试点。

    安徽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是以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体制等3项改革为主,将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贯穿始终。改革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是“一个转变、三个建立、一个改进”,即: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积极推进乡镇工作职能从行政管理型向法制服务型转变,逐步把经济工作重点转向政策引导、制定规划、服务主体和营造环境,努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农村基层管理新体制,大力撤并乡村,调整和精简乡镇内设机构,一般乡镇设“三办一中心”(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乡镇领导职数一般为7至9名。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全面实行“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乡用”地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保障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全面推进“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建立“三农”社会化服务新体系,普遍开展乡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设立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级代理点,将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向乡镇延伸,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并按照政事分开和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整合乡镇现有事业站所,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同时,改进农村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全面清理各类表彰奖励、检查督导和达标升级活动,建立符合农村工作实际的激励约束机制。

    安徽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始终强调“三个确保”(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确保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实行“双向试点”(确定省直部门联系点,与试点市县上下联动、双向推进),不定框子,不搞统一模式,只进行总结,不搞验收,鼓励和支持基层结合各地实际,大胆探索,改革创新,确保取得实效。通过实践,安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主要有4个方面。

    一是建立了农村基层行政管理新框架。安徽省按照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行政成本,统筹区域、城乡发展,兼顾各地实际的原则,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以形成地方特色经济板块为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乡、村合并工作。22个试点县减少乡镇157个,调整面达32%,并村幅度达15%,极大地拓展了乡镇发展空间,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城镇化建设,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壮大,加快了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同时,区划调整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乡村工作关系调整带来了新机遇,形成了竞争择优的干部任用机制,确保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促进了村民自治组织功能的有效发挥和村干部队伍的稳定。

    二是转变了乡镇政府职能。安徽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切实解决乡镇政府职能中的缺位、错位、越位问题,调整和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努力建设服务型、法制型政府。在政府职能定位上,突出“执行政策、发展经济、加强管理、做好服务、维护稳定”五大任务;在措施上,通过事权划分,把行政执法职能划归县行政主管部门,把公益性服务职能交由事业单位承担,把经营性服务职能推向市场,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的事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并注重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初步实现了政府职能到位、市场职能入位、自治职能归位。

    三是建立了农村基层管理新机制。

    安徽省积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大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县乡政务公开和乡村党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合理设置乡镇党政机构,推进乡镇领导体制改革,进一步精简机构、压缩编制、分流人员、提高效率;探索农民负担源头预防措施,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和“约法三章”,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乡镇工作运行新机制,推行乡镇行政管理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县级党委、政府对乡镇主要负责人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乡镇党委、政府对乡镇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管理;改革公益性事业投入机制和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工资分配机制,推行以全员聘用制为基础的乡镇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实现了以钱养事。 

    四是提高了为农服务水平。安徽各地结合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基层为农服务新机制,实现了许多单项改革的新突破,极大提高了为农服务水平。全省所有乡镇和90%以上的村开展了乡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方便了群众,促进了乡村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办事效率。来安县建立干群政情民意沟通互动制度,定期进行政情通报和民情反馈,增强了干群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金寨县在全面实行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对农民需要办理的事项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实现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结,促进了乡镇职能转变,强化了服务效能,优化了发展环境。

    目前,安徽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已基本完成。但是,由于试点时间不长,成效只是初步的,试点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总体发展不平衡,少数领导同志认识不够到位,改革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还要在调动多领域、多层次、多主体的改革积极性上下功夫。下一步,安徽省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完善,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不断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建立新的体制和机制上下功夫,“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  赵树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