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启恒:大家一起努力,改善网络环境
来源:赛迪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非常感谢大会主办机构让我和大家在这个大会上见面。我今天讲的主题是互联网,互联网是什么?很多人认为互联网是信息通信交流的工具,互联网和传统的电信有很大的不同,最大的不同点,我个人的体会,它使每一个使用互联网的人都可以在网上表达自己。互联网核心技术TCP/IP发明人之一,被称为互联网之父,他认为互联网是社会的镜子,我认为他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我们都可以在网上表达自己,这个平台像一个镜子一样,对各种目的的行为都是一视同仁,你想骗人的话,你可以在网上骗人,你想在网上做慈善事情,你就可以在网上表达你的慈善行为。各种国际社会的关系也在网上得到反映,现在因为国际带宽问题,有些发展中国家感到愤愤不平,因为一些发达国家不付网络带宽费用,因为他们资源非常丰富,许多发展中国家要用它的资源,所以通过互联网访问他资源的时候,信息流量费用都是发展中国家单方面付的,所以发展中国家说是我们每天付发达国家的互联网费用。另外有不同的政策,成年人色情在美国是认为合法的,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和穆斯林国家都认为是违法的,这些都是反映美国的政策,绝不会变成中国的。

    社会公众平均道德面貌也在网上得到良好的显示,这些现象使我们感到网络的确是社会的一面镜子,它不是一般的镜子,具有极大的特殊性,这个镜子使每一个个人都拥有现实世界中不可能具有的能力。比如一个个体没有互联网,不可能在很短时间里,在很大范围影响社会或者影响很多的公众,有人在网上说一些话,如果造谣言,就可以在很短时间里面引起在网络上的恐慌,就会造成社会的动荡和不安,所以每一个个人因为有了互联网,而拥有了它在现实世界中不可能具有的能力,这个能力足以影响社会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个特征,就是我们的网民,网民在网上表达自己,但是网民的年龄段和现实社会中的年龄分布有很大的不同,我们中国的网民大概40岁以下,35岁以下是最主要的网民,年龄主要分布在这一段,我们网络带有这一年龄段的行为和思想特征。另外互联网没有国界的,每个人在网上可以隐身,私秘,表达信息最低成本,另外我们针对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滞后,执法更加复杂,网上犯罪,网上出了问题要执法比在现实世界更为复杂,这些问题也是全世界共同的。

    网络如何治理呢?刚才许多领导专家都讲到网络需要好好治理,网络治理与世界什么关系,早期互联网完全处在自治状态,这也是互联网和电信极大的不同。各个国家的电信差不多在初期发展起来都是政府投资,政府垄断,都经过了政府独立支持、政府垄断的阶段,当电信普及率很高的时候再逐步商业化解除垄断,引入竞争。互联网一建立就是以私营企业为主,被各个不同私营企业拥有的互联网,连成网中之网,这就是互联网,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互联网是属于政府,或者由政府来垄断的,而且也没有政府的介入,就达到了互联网在全世界24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这么大这么广泛的互联互通并没有政府机构的协调和政府间的协议。所以在国际上互联网没有电信世界里面有一个ITU组织来协调,互联网没有,所以在早期,特别2001年911事件以前,占主流的意识,认为互联网是一个特殊的现实世界以外的世界,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它不能被政权和法律来统治,这种认识在相当多的人当中是认同的。在911以后,国际上逐渐获得共识,互联网是需要治理的,互联网不是一个世外桃源,它也需要政权的介入,也需要政治的介入,需要主权政府的介入。在刚才讲到2003年世界信息高峰会议,提出互联网治理问题,联合国有责任考虑这个问题,联合国建立互联网治理工作组,从互联网治理工作组到2005年的世界信息社会高峰会议第二阶段,做出突尼斯议程,同时做出决议,互联网要由联合国建立一个互联网治理论坛,每年开一次会,在最广泛的世界范围征求意见,并且向联合国报告,这个过程是互联网几十年发展过程当中一个重大的转折,政府的力量开始介入。

    互联网的环境是现实社会环境一个组成部分,这一点已经成为国际的共识,但它仍然有它的特殊性,它不是物质的世界,是信息的环境,所以具有网络世界所有特征。所以在这个世界里为了维持良好的环境也同样需要法律法规和公众道德相互服务。

    什么是改善网络环境?改善网络环境的根本目的是什么?如何判断是改善了还是恶化了,如果没有一个根本目的做导向,常常在网络世界里做了一件事,你说是改善网络环境,另外一些人可以说你这不是改善网络环境,而是恶化网络环境,所以我们需要有一个很好的判据,为大家所共识的判据,究竟什么算改善。宏观判据就是维护公众利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助推我们国家向创新型国家迈进,有助于这个目的的就是改善,它的反面就是恶化。有这个判据我们才能有共识,做哪些事是改善,哪些事不要做。具体判断一件事是好还是坏,必须也只能够以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准则为依据,而不是任何个人说必须怎样。

    改善网络环境内容有哪些,我认为是打击犯罪,提升网络安全水平,提高网民判断力,加强保护网络安全,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我认为在这一点需要借鉴国际社会的通常做法,国际社会特别是一些政府,在教育公民,特别在网上做一些事情的时候,不是告诉你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你可以看什么,不可以看什么,而是他们认为要提倡一种好的文化,让网民自己来判断,哪些对他有利,哪些对他有利。提高网民自治能力,与直接告诉他你什么可以看、什么不可以看还是有一些不同的。要积极建设、鼓励、充实和丰富并改善网络环境,达到上述所说维护公众利益的目标,内容要依法限制,直至取缔违法违规、危害公众利益的信息内容。

    改善网络环境的动力来自何方?首先是法律的规范,为了公众和国家的利益,对社会行为做必要限制和约束的是什么?是我们的法律和法规。企业自律、自查、自纠,因为在互联网建设企业是主力,在社会生活中企业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使我们生活质量得以提高最主要的推动者,

    提高企业的素质,让他们成为改善网络环境的重要行为主体,这要靠企业的自律、自查、自纠。互联网协会在这方面做了很多企业自律的工作。行政依法监管,社会参与,公众监督,我们建立很多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垃圾信息举报中心等,这要求公众广泛参与社会的监督。总体来说,以上这些方面是我们改善网络环境,治理网络环境最主要的手段。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大家共识改善网络环境的必要性,共同参与改善网络的环境是我们达成目标的前提。

    为了改善网络环境是需要付出代价的。首先是个人隐私和公众及国家利益之间的平衡,这一点不仅在中国,在全世界也正达成共识。过去有点把个人隐私权绝对化的趋向,但是忘了一条,你的隐私不能触犯国家利益,不能触犯公众的利益,如果你不幸触犯了,那么你的隐私就不是一个理由,可以阻挡对你的监视、监管和控制,所以要在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进行平衡,而不是把个人隐私绝对化。企业利益和公众利益、国家目标之间要平衡,你要赚钱赢利企业才能生存没错,但是不要忘了你不能和国家目标之间有冲突。另外一些国际潜规则,虽然没有成为文字,但是是一些习惯,这些在发达国家主导下逐步形成的,往往更多反映发达国家的需要,反映发达国家的国情,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制定和形成国际规则和国际潜规则当中,发展中世界的声音表达是很不够的,所以我们治理互联网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国际潜规则和中国国情的平衡,还需要创造性的治理。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成立世界互联网治理工作组时候说过一段话,我们需要治理互联网,但是我们为了治理互联网需要有很大的创造力,这个创造力应该不次于创造互联网人们的创造能力,因为互联网和现实世界毕竟有这样多的不同,有很大的特殊性。我认为安南秘书长的话说得很对。现在在我们国家也在讨论和逐步的试行一些做法,比如网络世界内实现有限实名制,比如博客网站、比如你的Web2.0,你要表达自己行为的时候,必须在后台用实名,你的身份证和必要的证件,你真实姓名住址,必须要登记在这个申办博客、申办BBS等,这是真实的信息,在前台你可以叫白猫、黑狗等都可以,但是后台是实名。有限实名还有一个意义,如果没有做危害公众利益的事,没有做违反国家法律的事,你真实姓名属于隐私,一旦你触犯了你的隐私就不是隐私了,这也是有限实名制的含义,但是又不妨碍网民可以在网上起喜欢的网名。另外联合制裁制度,反垃圾邮件,正组织白名单,黑名单,如果你不幸落入黑名单,你会有可能被大家联合封锁,另外要建立可信的网络,这些都是创造性的,需要我们大家发挥创造力努力实现,来改善网络的环境。为什么我们要付出这些代价呢?最根本的原因,每个人拥有的权利、能力,和每个人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之间应该平衡,如果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个体,可能受到的制约很少,当你具有影响社会安定、影响他人安全和他人利益的时候,因为有了互联网,你拥有这样能力的时候,你的责任相应地提高了,对网民的要求也相应提高了,这是合理的。

    中国互联网协会将继续为改善我国网络环境而努力,现在我们建立网络科普联盟工作委员会、网络无障碍行动和中国残联联合的、互联网公益日,帮助贫困地区建设网络。在信息产业部倡导的绿色阳光工程下面也做了很多工作,健康办网、健康上网。另外P2P和网络版权保护工作组,讨论如何在P2P环境里加强网络版权的保护。还有举报中心,这是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提供平台。

    提高公民的素质才是我们改善网络环境根本措施,一个公众道德缺失的社会,很难缔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也很难缔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所以引导公民提高自我约束、自我行为改善必要性的意识,以及提高公民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为准则的自觉性是中国法律法规必不可少的补充,没有这个补充我们和谐社会很难达到。网络是社会组成部分,改善网络环境也是改善社会环境组成部分。

    国际社会关于建设全球网络文化的呼声在兴起,为了网络安全和环境的改善,需要有全球性的网络潜规则,用以引导和规范网络世界中的行为。作为国际组织、政府间组织所缔结的各种法律法规的补充,作为全球的网络文明公约是非常必要的。在今年第一次互联网治理论坛期间,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互联网协会联合主办了全球网络文化促进网络安全的研讨论坛,很多国外知名学者到我们论坛上表达了他们对我们这样一个倡议的共识,还有许多类似的其他倡议在其他会上都被提出来了。

    我们最终目的是要使互联网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要使互联网成为社会进步的助推器。在互联网应用上,我们国家和国际社会存在巨大的差距,刚才看到许多的进步,许多领导报告中讲到,这次大会的主旨要让信息化惠及全民,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个主题提得非常及时,非常到位,是科学合作,创新思想交流和触发创造能力的平台。在国外发达国家,信息化实现程度比我们有很大的进步,我们与之有很大的差距。政府主导作用在这个问题上有很大的空间,所以我很高兴信息办和信息产业部来推进这样的工作,我认为他们做得非常到位,互联网协会要很好追随政府的主导,来做好这个工作,为了缩小我们和发达国家的差距,我们必须要使我们的年轻一代,他们是要主宰中国未来的,这年轻一代要与发达国家同龄人一样亲近网络,在网络环境中成长,这是我们改善网络环境直接的目的。如果我们网络不安全,如果网上没有足够好的健康资源,我们家长、老师就不敢让学生和儿童亲近网络,只是不断地告诫他们要远离网络,要戒网瘾。如果这样的话,当我们未来一代成人的时候,和国外同龄人有很大差距,所以提倡网络文明,使得互联网惠及全民,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是我们大家紧迫和共同的任务。

    我的讲话就到这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