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设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项资金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03-14
     新华网杭州11月26日专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财政厅等部门决定设立浙江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项资金,促进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完善基础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水平。

    浙江省财政厅、省文化厅日前印发的《浙江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为2006年至2010年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专项资金将用于共享工程基层中心的设备设施购置补助;共享工程服务网络建设;共享工程资源建设,包括自建资源和购置资源;共享工程的奖励以及经省财政厅批准的其他共享工程事项。

    共享工程资源建设采取项目申报制,经浙江省财政厅和省文化厅批准后给予补助。

    据了解,浙江省于2002年4月启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全国最早开始实施的省份之一。目前已建成省级分中心1个、市级分中心10个、县级分中心5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