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来源:安庆商务之窗 更新时间:2012-04-13

潜山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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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安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潜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05]52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潜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潜发[2005]32号),组建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原县商务局内贸管理职能;

2.原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内外贸管理、对外经济协调、产业损害调查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成品油市场秩序整顿、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茧丝绸相关资格认定初审及行业协调管理等职能;

3.原县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能;

4.根据县政府授权,代表县政府依法履行国有商贸企业出资人资格;负责国有商贸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二)转变的职能

加强内贸工作和内外贸的综合协调,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主要职能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县商务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全县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以及废旧物资回收及利用管理;负责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健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负责茧丝绸相关资格认定初审、行业协调及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三绿工程”工作。

(四)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县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宏观调控建议;管理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各项促进资金。

(五)组织和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大型贸易促进活动;协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组织实施区域经贸合作,处理有关多、双边经贸领域的问题。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指导全县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管理涉及国内外出口管制的相关事务。

(八)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利用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和管理全县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初审和进出口工作;依法初审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初审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工作。

(十)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执行国家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核准县内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归口管理全县经贸外事活动;联系境内外经济商务机构和经济组织;指导全县商贸领域内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有关商会、协会、学会工作。负责联系县经济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代表县政府依法履行国有商贸企业出资人资格;负责国有商贸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能,县商务局设4个职能股:

(一)办公室

拟订局工作制度,起草局综合性文稿;负责综合协调、文电运转、保密、档案管理、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来信来访等机关日常政务;督办会议决定和上级交办事宜;负责机关行政财务管理、后勤管理、房产管理、车辆调度、安全保卫等机关行政事务。

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劳动工资工作;承办局机关学习安排;做好局机关干部职工考核、任免、奖惩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属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任免的具体工作;负责有关职称的评审、申报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所监管企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开展诚信建设和行风管理。

(二)内贸股

研究拟订现代流通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拟订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措施,指导流通企业的改革;研究拟订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内贸代理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国有商贸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编报企业会计、统计报告,开展财务和统计分析。

负责商业网点规划的制定,规范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农产品和工业品批发市场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管理工作;负责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行业管理。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负责肉类、食糖等主要产品的储备与管理;制订“三绿工程”计划,负责“莱蓝子”产品流通的行业指导。负责茧丝绸方面的有关工作,做好鲜茧收购资格和缫丝绢纺企业准产证资格认定的初审及报批工作,协调茧丝绸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三)外经贸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贸易管理政策和法规,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县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宏观调控建议;对各类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资格进行初审;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企业参加各类对外经贸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

执行国家制订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参与拟订全县外商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审理转报限额以上、限额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和管理投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指导全县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

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对外承担工程和劳务合作、服务贸易出口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审核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指导外派劳务人员的综合培训;组织接受外援,负责受援项目的实施,参与组织援外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联系县经济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承办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有关工作,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承担涉及我县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负责外贸业务的统计工作,对全县外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管理涉及对外贸易、国际经合组织和利用外资的各项促进资金;承担出口退税涉及的相关工作。

(四)商务执法办公室(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副科级)

承担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提出我县整规工作计划;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受理举报并督办相关案件的查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整规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并向县整规领导小组报告。

负责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健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具体承担各类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查处相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