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民将对政府文件制定拥有发言权
来源:辽宁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为确保公众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政府行政管理行为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葫芦岛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网上征求意见暂行办法》日前出台,并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葫芦岛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网上征求意见暂行办法》规定,今后凡葫芦岛市拟定以市政府令形式制发的,用以调整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关系,涉及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的文件草案,都将通过“中国葫芦岛”政府网站设立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栏”予以公布,葫芦岛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具体负责网上征求和采纳意见。在文件草案在网上征求意见期间,公众通过网上留言板可对内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还可发表对具体事项的合理化建议。葫芦岛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公众提出的反映和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将予以采纳,同时对公众署名发表的对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意见,市政府还将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