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开港开放二十年来,生产、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全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站在亿吨大港新的起点,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市港口又快又好发展,作为肩负港口和口岸管理重任的职能部门,口岸办和港航局责任重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当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科学定位港口的发展方向
20多年来,人们对我市港口发展定位的认识,随着港口的发展而不断深化。从最初的重要能源输出港,到综合性、多功能、国际化、现代化的沿海主枢纽港,经历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前不久,在交通部和山东省政府联合召开的《日照港总体规划》审查会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日照港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我国沿海主要港口和“北煤南运”装船港之一;是日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是调整区域产业结构、优化生产力布局,实现工业化的重要支撑;是山东省中南部及我国中西部地区扩大开放,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战略资源;是日照市、山东省中南部及期腹地外贸物资、能源和原材料运输的重要口岸。基于这样的认识,专家们根据国家区域港口总体规划、山东省港口发展规划,以及日照市城市发展规划目标对日照港的发展定位和要求,以充分发挥日照港的区位及资源优势为原则,给出了日照港将来的发展定位:建成以大综散货为主的多货种综合性港口,重点建设三个中心、五个基地和两大系统(煤炭、矿石、原油储运三个中心;钢铁、粮食、造纸、木材、液化临港加工五个工业基地;现代化物流和信息化两个系统)。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业,应当进一步深化对我市港口基本定位和发展方向的认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港口立市”战略,按照“大、快、特、新、精”的要求,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在新的起点,推动港口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继续加大投入,不断强化港口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建设
20年的发展,尽管港口规模快速膨胀,但总体通过能力不足,仍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港口发展的主要矛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上,要突出集装箱、液化、煤炭、矿石泊位和堆场建设四个重点:一是加快岚山港区10万吨级油码头配套工程建设步伐,积极推进30万吨油码头建设进程;二是进一步完善集装箱码头、堆场设施;三是完善矿石码头、堆场设施;四是加快煤炭出口系统改扩建,早日启动煤三期建设。“十一五”期间,确保完成投资120亿元,新增能力1.3亿吨,使港口通过能力达到1.8亿吨以上。在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上,一是积极推进菏兖日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努力争取规划中的青岛—日照铁路延伸至岚山港,争取坪岚铁路改造及复线建设早日开工,积极推进坪岚铁路体制改革。二是争取把淮坊—日照、枣庄—临沂—日照高速公路引入日照、岚山港。三是改造上海路,使其与同三、日东高速直接相连,进一步扩大港口腹地,增强客货集疏运功能。另外,提前筹划建设潍坊—日照铁路,争取规划论证中的第二条京沪铁路从日照境内通过,努力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
三、放开搞活港口市场,努力推进港口市场主体多元化
按照《港口法》关于“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建设、经营港口”要求,打破行政区划和所有制界限,大力推进港口市场对内对外开放,加快港口市场化进程,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内优化资源配置。一是研究借鉴出让土地使用权、港口经营权、“地主港”和BOT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大型港口、大船运公司、大物流公司以及大货主合作,吸引他们参与我市的港口建设和经营。二是要进一步搞活港口服务市场,重点是港口装卸、代理、理货、熏蒸、船供、垃圾回收等服务市场,形成充满活力和竞争的、多元化的市场格局。三是认真贯彻交通部的部署,尽快完成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公平、公正的引航市场秩序。四是尽快制定港口航道、锚地、防波堤等公用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办法,为多元化的港口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服务。
四、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提升港口管理水平
推进港口又快又好发展,必须坚持依法治港。当前,一是依照《港口法》以及《港口岸线管理规定》、《港口规划规范》、《港口投融资管理办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品货物管理规定》等配套法规,组织对有关单位和部门现行的有关港口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尽快制定港口章程和其他配套规章,逐步形成合理的、完善的、符合日照实际的港口法规体系。二是加强港口规划和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日照港总体规划》,维护《规划》权威,重点抓好岸线审批管理,科学合理利用岸线资源,杜绝乱占乱用、浪费岸线资源的现象;加强基建项目审批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防止重复建设和劣质工程。三是加强港口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双基”工作。加快港口危险货物管理系统和港口安全及保安信息平台建设,发挥科技在港口安全管理方面的独特优势。突出港口危化品作业、港口保安两个重点,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严防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不断优化港口发展环境
要不断推进工作创新,努力为港口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实施政策创新。在资金、税费、规划用地以及海域使用金减免、填海造地出让等方面向港口倾斜,推进港口又快又好地发展。二是深化口岸大通关,实施机制和手段创新。加快建立航运交易中心建设,通过查验执法部门联合办公和航运、代理、贸易和中介服务企业聚集经营,为进出口岸的货物、船舶、人员提供集中、便利、经济、高效、畅通、规范、优质服务。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构筑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物流三位一体的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口岸物流信息、作业信息与通关信息的全面对接,逐步实现“一网式”物流交易服务。 (作者系市口岸办主任、市港航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