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成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成都市政务公开规定》等4个配套文件,深入推进我市的政务公开工作。文件发布后,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政务公开对于政府部门意味着什么?政务公开如何才能保证见到实效而不流于形式?老百姓该如何通过政务公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昨日,本报就此采访了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姜晓萍。
打破暗箱操作
政务公开利于促进社会公平
成都商报:2004年成都市政府就提出了“信息公开”,四川省又出台意见要求“办事公开”。从“信息公开”到“办事公开”再到“政务公开”,三个“公开”之间有什么关系?
姜晓萍:政务公开包括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的全程透明与公开。也就是说政府怎样做出决策,出台什么公共政策,如何执行,怎样监督等都应该告知公众,让老百姓监督和参与。政务公开其实囊括了信息公开、办事公开两部分。可以这样理解,三者是同一事情不同角度的诠释,反映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不同侧面。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从公共信息透明的角度,办事公开主要是从政府过程透明的角度。
成都商报:实施政务公开前,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方面受到了哪些限制?政务公开又将如何保证它们的实现?
姜晓萍:在实施政务公开以前,老百姓抱怨最大的就是一些“暗箱操作”。政策是怎样出台的、政府应该怎样落实?老百姓不知道。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参与权、监督权也无从谈起。正是由于政府行为缺乏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也就给暗箱操作、权钱交易提供了适合的温度与土壤。大家都知道公平的前提是公开透明。而一旦将政府行为与公共信息置于阳光之下,让老百姓监督和参与,暗箱操作就没有了空间,从而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保障公众主动权
真正体现知情是公众权利
成都商报:成都市此次出台的政务公开配套制度有哪些特点?
姜晓萍:成都市此次出台的4个配套文件是落实《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的具体制度保障,将推动公民的知情权从文字意义上的权利赋予走向现实生活中的权利实现。我认为至少有三个特色:
找准了焦点:调查显示,目前各地方政府在政务公开内容上存在多样化但不规范的问题,究竟哪些应依法公开,哪些法定不公开,政府往往跟着感觉走。《成都市政务公开审核办法》对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作明确规范,从而保障了政务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突破了难点:长期以来,政务公开多以政府单方面公开为主。公开什么,公开多少,都由政府决定,老百姓只是被动接受,不能真正体现“公开是政府义务,知情是公众权利”的原则。《成都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办法》,对依申请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法律责任等明确规定,无疑有利于保障公众在政务公开中的主动权。
创新了机制:要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成都市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从监督检查、绩效评估、责任追究等方面形成了政务公开的约束激励机制,必将有助于解决政务公开的内需动力。
成都商报:对普通公民而言,政务公开最重大的意义是什么?
姜晓萍:政务公开对老百姓的最大意义在于打破了政府对公共信息的垄断,将政府的决策与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成都商报:老百姓应该如何通过政务公开维护自己的权利?
姜晓萍:作为普通公民,应该自觉提升参与意识与参与素质。首先必须树立这样的意识:要求政务公开是公民的权利。其次要有行使权利的素质和能力,一是要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二是了解政务公开的渠道与路径,知道从哪些方面获取信息;三是要明白自己拥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四是懂得如何寻求法律救济。而另一方面,政府也有义务加大宣传,培养市民主动参与、主动监督的意识。
防止流于形式
不能只是看起来很美
成都商报:我们从省级政府政务公开的内容统计图表(见图一)中可以看到,政府公开信息透明度较高的是一些政府领导与机构、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内容,而一些与经济利益相关的内容的公开度就相对较小,怎样看待这个问题?
姜晓萍:从政府公开内容的客观数据来看,目前政务公开对于敏感、核心问题的公开透明度较小,比如财务信息、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等。政务公开办法出台后,只要合法,市民有权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公开。比如招投标过程、学校招生、政府采购等以前较为“敏感”的信息,如果每个环节都公开了,就没有了暗箱操作的空隙。我们已经看到了进步,成都市的相关统计数据、城市规划等已实现公开。
成都商报:如何才能防止政务公开流于形式,让老百姓的知情权得到切实保障?
姜晓萍:再好的制度如何不能落实,那就永远是看起来很美的制度。要防止政务公开流于形式,关键在于清醒认识面临的问题,狠抓制度的落实。首先要考虑制度的系统性与配套问题,将政务公开工作中与行政审批、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腐败高发领域的改革相结合;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相结合。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通过政务公开打破暗箱操作,减少权力寻租。其次要切实改进目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消除影响政务公开推进的各种障碍。
完善追责机制
应赋予百姓提起行政诉讼权利
成都商报:目前,成都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国处于怎样的位置?
姜晓萍:四川省和成都市的政务公开在制度保障与工作实效方面有良好的基础,走在全国前列。
成都商报:相比上海、广州等发达城市,成都的政务公开在哪些方面还可以进一步完善?
姜晓萍:相比上海、广州等城市,我认为目前成都政务公开的监督体制、责任追究机制还需提高、完善,特别是公民知情权的法律救济方面还不够。目前成都是规定公民可以对上级部门或是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但仅有投诉是不够的,需要为公众设置法律救济的途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政府不履行公开义务,或不及时,不正确履行公开义务,导致老百姓合法权利受损,应该赋予老百姓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另外,我认为成都市在提供政务公开的途径方面还有继续完善的空间。政务公开需要根据社会各阶层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方式的公开途径。根据我们的调查,政府网站是目前最有效的政务公开途径,其次是政务中心。但农村、老人就很难使用网络,对于他们而言,电视、报纸就是有效的途径。(见图二)
最后,我认为成都市可以就政务公开情况作一个理性的调查分析。比如哪种途径对哪些受众群体更有效,哪些公开的内容方面还做得不够、需要进一步强化等等,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成都商报:您认为,“政务公开”对于成都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意义何在?
姜晓萍:政务公开一直是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政府信息公开到“三会公开”,从行政决策的公示制度,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到市民评政府,无疑都是“阳光行政”的有效举措。四项配套制度的出台,更让我们认识到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
如何推进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从技术层面的改变工作作风,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服务质量,走向价值层面的公共权利重构,公民权利本位,实现社会公平等,这是当前急需思考的问题。也就是说,规范化服务型政府不仅要解决怎样服务的问题,更要回答为谁服务的问题。
强调官民互动
服务型政府不是政府独角戏
成都商报:在您看来,目前政务公开存在哪些问题?
姜晓萍:最近,我们就政务公开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一次抽样调查,对全国七八个省级政府进行抽样,其中也包括四川。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深度广度不够,存在表面化、形式化倾向,还有些走过场的情况等(见图三)。其中,缺乏互动、回应性差是存在的最主要问题之一。互动在政务公开中非常重要,比如老百姓向政府提了意见建议,如果老得不到回音,就会制约公民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会淡化政府的责任感。
特别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绝不是政府的独角戏,服务型政府是“以民为本”的政府,要求一切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特别强调公众的参与。公民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不应该是被动接受者,而应该成为主动的参与者。老百姓不仅有享受政府服务的权利,还有监督政府行政,要求其承担责任的权利。
成都商报:从您的调查看,政务公开的障碍主要有公务员的认识不够、监督制约机制缺乏、缺乏专门的制度设计等。公务员的认识不够为何会成为政务公开的障碍?
姜晓萍:观念决定行动。现在,一些公务员认识不到位,他们认为公开什么、怎样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都是由政府单方面决定,这是观念的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是法定义务。当然,由于政务公开加强了对于政府、公务员的监督,导致工作中的“勾兑空间”减少,行为更加规范,质量更加标准,无疑是对权力行使者的制约,由此也会在公务员中产生一些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