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工作报告
来源:宜春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宜春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龚建华

各位代表:

    本届政府从2000年 8月开始履职,任期即将结束。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六年工作回顾

    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六年,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克难奋进,全面完成“十五”计划,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致力于调结构、顺关系、打基础,全市经济呈现加快发展态势。2005年,实现生产总值372.2亿元,与 2000年相比接近翻一番,年均递增11.3%。财政总收入30.9亿元,五年翻了一番,年均递增14.7%;其中市本级财政收入 3.08亿元,五年翻了一番多,年均递增17.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6.8亿元,比2000年增加120多亿元,年均递增29.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5亿元,年均递增10.3%,市场物价保持基本稳定。县域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总收入超千万元乡(镇、街道)31个,比2000年增加23个;预计今年10个县(市、区)的财政收入可以全部超亿元。丰城、樟树、上高先后被评为“全省经济发展综合先进县市”。

    大开放主战略强势推进,工业经济成为加快发展的主导力量。坚持“三外并举、三产齐上”,开放型经济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批重大项目相继落户。2005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 2.12亿美元,外贸出口 1.1亿美元,引进市外资金205.34亿元,分别是2000年的18.7倍、6.5倍和 13.7倍。工业园区从无到有,经国家审核批准设立的 9个园区,到2005年底累计入园企业818户,投产495户,实现销售收入139.2亿元、税收 6.92亿元,奉新县工业园区被评为“全国先进科技产业园”。工业化进程显著加快,初步形成医药、食品加工、机械电子、电力能源、建材五大支柱产业和化工、纺织服装两大后续产业。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销售收入、利税总额分别达到68亿元、195亿元和20亿元,与2000年相比年均递增27%、29%、32%,以工业为主导的二产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2%,比2000年提高 7.9个百分点,袁州区连续五年获省政府颁发的“工业崛起奖”。质量兴市、名牌兴企工作成效明显,“四特”品牌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玉珠”大米、“金虎”保险柜获中国名牌称号,5种产品被确定为国家免检产品,69件商标被认定为江西省著名商标,26种产品获江西名牌称号,23种产品被确定为江西省重点保护产品。

    农运会承办圆满成功,城乡面貌显著改善。举全市之力,迎难而上,用有限的资源和条件,成功承办了第五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创造了“小城办大事”的辉煌,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和省委、省政府的通令嘉奖,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以承办农运会为契机,大规模开展以城市改造、交通、电力、通信、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资485亿元。宜春机场建设项目被列入省“十一五”规划并启动前期工作。省重点工程昌金高速公路建成通车,320国道宜万、万大线改造完成,改建国道、省道和干线公路 978公里,改建县乡水泥(油)路3647公里,1076个建制村通水泥(油)路,占建制村总数的49.8%,比2000年提高34个百分点。城镇化率由2000年的24.8%提高到2005年的 32.8%,城市建成区面积140平方公里,建制镇发展到97个。城市建设飞速发展,2003年以来共投入资金65亿元,是“九五”期间投资总额的 6倍,其中宜春中心城区投入建设资金25亿元,建城区面积达到36平方公里。中心城区通过迎农运、创“三城”,建立综合执法、联创联建、市民自治“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连续三年列全省第一,相继被评为省级卫生城、园林城、文明城和双拥模范城,今年又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城市道路交通一等管理水平城市称号,实现了江西省“零”的突破。环保执法监督不断强化,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 7条主要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在三类水标准以上,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县市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标准,靖安县被列为全国“生态工程建设示范县”。农村面貌大为改观,实施扶贫规划项目434个,脱贫人口达 5.57万人。农村人饮解困工程完成投资6895.36万元, 28.14万人告别“喝水难”的历史。累计推广户用沼气池 3.6万个,完成村庄整治920个,建成省级文明村镇示范点 15个、全国文明乡镇 3个,“文明信用农户”创评活动在全国得到推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高安八景镇上堡蔡家村被列为全国四个村庄整治试点村之一。

    “三农”工作更加重视,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全面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惠农支农政策。“十五”期间,财政支农支出累计达14.4亿元,比“九五”时期增加 5.7亿元;2004、2005年共发放农民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 3.12亿元;从 2002年开始,先后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及配套改革、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取消屠宰税和农业特产税、免征农业税、减免林业规费等,累计为农民减负 5.92亿元。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6.08亿元,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投入水利建设资金 9.8亿元,基本完成重点圩堤加固整治和15座大中型水库、32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争取土地整理资金 1.49亿元,实施土地整理面积13.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5%,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面积分别达到418万亩、344.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83.7%、69%,2005年粮食总产量达到326.2万吨,比2000年增加19.7万吨。加大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农业产业化进一步推进。2005年,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8%,高效经济作物产值占种植业产值的比重达到41.3%,十大主导产业实现综合产值45.58亿元,高安市被评为2005年度“全省农业发展先进单位”。全面启动高产油茶林建设项目,新增高产油茶林面积10万亩;大力推进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工程,栽种杨树3200万株。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铜鼓县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

    政务环境不断优化,改革活力进一步显现。在全市上下广泛开展“优化环境、优质服务”活动,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打造诚信宜春”,分年度开展“发展环境创优年”、“规范服务效能年”、“和谐环境诚信年”活动。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形成网络,基本建成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行政服务平台,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市行政投诉中心组建运行。市直事业单位改革在全省设区市率先启动并顺利推进,市本级新的国有资产监管运营框架正着手构建,乡镇机构改革和“乡财县代管”试点扎实推进,市县乡财政分配关系更加明晰。国有工业企业改制基本结束,改制面达94%。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造进展顺利。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稳妥推进,2005年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盈利1180万元。积极推进全民创业,2005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02.5亿元、税收16.8亿元,五年来年均递增19%和37.4%,税收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比重达到54.4%。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社会事业全面发展。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3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430元,分别比2000年增加3436元和978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89.9亿元,比2000年末增加153.4亿元,人均增加 2816元。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达到26.98平方米和 35.03平方米,比五年前增加15.09平方米和 2.71平方米。全市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基本普及,互联网接入用户快速增加。全面实施科技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成功组建宜春学院和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争取国家级科技项目43项,其中国家“863”计划 2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1项,专业技术人才由2000年的 6.6万人增加到 9.8万人,宜春学院获准设立了全市第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基本形成,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和“两免一补”政策全面落实,投入 3.35亿元兴建中小学校舍66万平方米,为1775所农村学校安装了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县(市、区)全面通过省政府开展的“两基”复查年检,在全省评出的10个先进县(市、区)中我市占 6个,宜丰县被评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县”。普通高考应届生二本线以上人数连续 8年列全省第一。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小平小道》和《价廉物美》等一批体现地方特色、展示宜春风貌的文艺作品获国家级奖章。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卫生事业实现新发展,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信息网建设全面完成,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基本建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稳步推进,农村卫生工作和结核病防治工作跃居全省前列,万载县被评为“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我市运动员杨文军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勇夺冠军,实现我国水上项目奥运金牌“零”的突破;在第十二届省运会上,我市代表队的金牌数、奖牌数和总分均居全省第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跨入全省综合先进行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获全国先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绿色养老工程”等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大文化产业顺利启动,初步确立了宜春中心城“一带五区六中心”的总体发展框架,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被批准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旅游业发展提速,2005年全市旅游业综合收入19.19亿元,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5.16%,比2000年提高2.69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稳定工作得到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城镇就业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确立,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25.6万人,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全面完成;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启动并正常运转,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到27.6万人;全市已有12万人纳入城市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11万农村特困群众被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投资2.7亿元新建扩建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45.9万平方米,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65%。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达6.5亿元。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取得新进展,2003年以来杜绝了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水上交通运输连续18年无死亡事故。“四五”普法任务圆满完成,社会治安防控、快速高效处置突发性重大事故和群体事件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得到有力打击。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人民内部矛盾得到妥善调处,社会安定祥和。国家安全、国防教育和国防动员建设有了新的加强。

  六年来,政府班子始终把政府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高度注重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积极参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良好的形象带领全市人民建设宜春、促进发展。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先后清理和取消119项审批项目,市直41个部门和单位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得到初步规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调研,累计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80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701件。切实把解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民生支出,2005年财政总支出中用于民生的比重达70.8%。进一步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了“小金库”专项清理,加强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

  与此同时,人民防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涉台事务、统计、地震、气象、新闻出版、档案、史志、社会科学、红十字会和妇女儿童工作等各项事业有了新的进步。

  回顾本届政府的工作历程,我们进行了艰苦探索,也积累了有益经验。实践中的主要体会是:

  第一,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统一。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解放思想活动,进一步开阔了胸襟,开阔了眼界,开阔了思路,形成了“不争论、不折腾、不分神”的发展氛围。同时,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不心浮气躁,不盲目蛮干。尤其是在“赣西经济中心城市”总体思路的指导下,跳出行政区划上的中心概念,按照城市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城市发展科学理论,明确了行政宜春和城市宜春的不同定位,提出了中心城“江南生态休闲城市”的发展定位,以及“发挥开放型经济推动、市场拉动、大文化产业带动作用,做强工业,做旺人气”的发展思路。

  第二,坚持加速崛起与科学发展的统一。坚定不移地把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贯穿于各项工作,注重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发现新问题,研究新举措,力求新突破。几年来,以“五年翻番”、“争先进位”等阶段性目标任务统一思想,激发动力。同时,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按照“五个统筹”要求,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同时,注重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环境的依法保护和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了“三个文明”共同进步。

  第三,坚持扩大开放与激活内力的统一。着眼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顺应沿海产业梯度转移趋势,坚持用开放的理念总揽各项工作,用开放的手段促进经济发展,发挥比较优势,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招商引资,开放型经济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同时,通过出台扶持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倡导全民创业,推动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按照“转换机制、搞活企业”的思路,加快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步伐,促使一批企业在外资嫁接、民资进入中,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

  第四,坚持发展县域经济与壮大市本级经济的统一。按照“心圈廊”的发展构想,注重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资源有效整合,加强分类指导,增强整体实力,实现共同发展。强化“中心”意识,把壮大宜春中心城特别是市本级综合实力放在突出的位置,增强辐射力和带动力;坚持“信任、放权、服务、指导”八字方针,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动性和自主性。市与县、城与乡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正在逐步形成。

  第五,坚持深化改革与维护稳定的统一。把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紧密结合起来,在改革中求突破,在突破中谋发展,在发展中保稳定。通过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企业改革,抓好农村改革,启动社会事业改革,充分发挥蕴藏在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潜能和创造力。在改革中,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好人民群众利益问题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民生投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和保持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各位代表!本届政府所取得的成就来之不易!这些成就,归功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科学决策与正确领导,归功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归功于全市人民的辛勤奉献和团结奋斗。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宜春发展的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驻宜部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中央和省驻宜单位、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离退休老同志和海内外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在回顾与总结中也清醒地看到,宜春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仍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经济总量不大,人均水平较低,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观;市本级经济实力偏弱,辐射带动力不强;就业和社会保障仍存在较大压力,部分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农民增收难度加大;政府机关的开放意识与行政效能有待加强,等等。切实解决好这些前进中的矛盾和问题,是今后政府工作的艰巨任务。

  二、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目标与任务

  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形势,我们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既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也面对严峻的竞争挑战。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为宜春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国家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增加对农村和农业的投入,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特别是“长珠闽”地区和“泛珠三角”的区域合作与交流,为宜春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我市经过“十五”时期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经济快速增长的基础与条件,特别是广大干部群众发展的意识更强、氛围更浓、干劲更足。我们务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坚定的进取心,把握形势而不丧失机遇,开拓创新而不因循守旧,团结奋进而不畏惧挑战,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更加扎实地推动宜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按照市第二次党代会作出的发展决议和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大开放为主战略,以工业化为核心,全面落实“在全省整体实力前移、局部工作前列”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心圈廊”的发展构想,突出决战工业园、建设新农村、做大市本级,把我市建设成为产业集群的新型工业基地,实力雄厚的县域经济强市、环境优雅的生态休闲城市、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和谐之地,全力打造实力宜春、活力宜春、魅力宜春、和谐宜春。

  主要目标任务是: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3%,财政总收入年均递增1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递增20%,实际利用外资年均递增20%,出口创汇年均递增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递增13%,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7.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递增8.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8‰以内,城镇化率达到40%;实现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在全省排位前移,全市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翻一番,县域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城市创建、社会事业发展在全省站前列。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注重在“五个提升”、“八个方面工作”上力争跨越式发展。

  “五个提升”是:

    ———实现区位优势的提升。加大城市规模和交通设施建设力度,拓展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扩大横向联系,致力构建“全方位、高层次、多元化”的开放格局。

  ———实现产业层次的提升。优化经济结构,调整一、二、三产业比重,发展循环经济,致力形成“工业主导、农业优化、三产繁荣”的经济构架。

  ———实现城市品位的提升。突出“江南生态休闲城市”的建设定位,深化宜春中心城发展和各项城市创建,致力创建“生态优越、文化浓郁、个性鲜明”的城市品牌。

  ———实现行政效能的提升。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效能建设,坚持执政为民,致力打造“务实、创新、高效、清正、和谐”的责任政府。

  ———实现全民素质的提升。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综合素质,致力建设“环境优美、百姓乐业、社会和谐”的小康社会。

  八个方面工作是:

    (一)全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优化工业结构,做强工业经济。全面实施扶优扶强策略,加快工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壮大医药、食品加工、机械电子、电力能源、建材五大支柱产业,以及化工、纺织服装两大后续产业,大力培育骨干企业,构建工业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群体。大力推进品牌工程和质量振兴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各类认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支持和鼓励企业成为科研开发和投入的主体,扎实有效地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工程,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元器件、精细化工和食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初具规模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十一五”期间,完成工业重大投资项目1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0个。到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销售收入700亿元以上,五大支柱产业销售收入突破520亿元,培育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骨干企业200户,高新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

  提升“三外”水平,提高经济开放度。进一步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注重引进和培育以外向型、科技型、生产型为主的有型经济、有根产业和有税企业,重点引进投资规模大、产业关联度和技术含量高、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项目,促进产业集聚。完善招商安商服务机制,提升跟进服务质量,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的履约率、进资率和投产率。“十一五”期间,力争引进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资金年均递增25%,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美元或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突破200个。完善扶持政策,壮大出口群体,强化市场开拓,扩大对外贸易。建立跨部门的合作机制,完善口岸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通关效率,增强对外贸易竞争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外投资,巩固和发展对外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

  突出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完善工业园区产业规划,培植主导产业,形成园区特色。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配套。更加注重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大力发展“专、优、特、精”中小企业集群,建成一批土地利用率高、产业配套性强、企业集群式组合、资源循环式利用的成长型工业园区。2010年,力争实现工业园区销售收入超500亿元、税收20亿元,力争形成2个以上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园区。

  (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继续抓好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稳定粮食生产。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加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高效经济作物产值占种植业产值的比重,以及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着力培育和扶持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面广、竞争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完善防洪减灾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防洪标准,基本完成袁河、锦河、潦河重点河段河道整治和现有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抓好泉港、清丰山溪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继续对现有大型灌区骨干工程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完善市县防汛指挥系统和防汛通讯预警系统,在乡镇和重点水库建设加密自动气象站,在大中型水库和重点流域建设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初步建立山体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积极实施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日元贷款造林等林业工程,大力发展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高产油茶林、毛竹丰产林。

  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着力开展农村沼气池建设,推进生态养殖小区大中型环保沼气工程,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推广应用电能、液化气,推进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反对封建迷信和宗族派性,倡导科学文明的新风尚,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培育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提高农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民自治健康发展。

  (三)科学塑造“江南生态休闲城市”形象,加速城市功能的增强和人气的提升

    深入开展城市创建活动,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位。中心城区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总目标,积极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创建活动。到2010年,力争城区建成面积4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0万人。整合城市资源,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市建设。着力抓好市经济开发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新城区开发、城市饮用水水源建设、城市防洪工程、宜春机场等重点工程,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文化科技设施,增强城市功能。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管理,抓好“城中村”及危旧房改造。完善城区管理体制,加强街道、社区建设管理,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创联建和市民自治。严格控制环境污染,改善人居环境。高度重视和指导各县市争创省级卫生城、园林城、文明城,有条件的县市争创国家级卫生城、园林城、文明城和“双拥”模范城。

  突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提高城市的亲和力和吸引力。繁荣文艺创作和大众文娱市场,完善公共文化投资体制,加强文化市场和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加强文物保护,弘扬宜春特色文化,培育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项目。大力发展大众传媒、文化娱乐、节庆活动、文化产品流通及广告业,培植一批文化企业。发挥“生态”优势和“禅宗”特色,完善旅游发展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国家级旅游景区创建,树立“富硒温泉、禅宗圣地、生态休闲”的旅游品牌。到“十一五”期末,全市旅游业总收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6.5%,力争达到8%,使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促进群众体育发展。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增强城市的辐射作用和带动作用。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流通业,培育壮大物流经营主体。优化整合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和邮政通信等传统服务业,发展大型配送系统、连锁经营、多式联运、大型超市、电子商务等新型商贸业态,积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商务网络信息工程,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功能

    完善交通设施。全面提高国、省道干线公路等级,建设宜春至安福公路,进一步改造320、105国道,配合支持武吉高速公路建设,基本形成全市高等级公路网骨架。改善农村交通状况,提高路网等级、通达深度和质量,到2010年水泥(油)路基本实现“村村通”。配合完成京九铁路电气化改造。加快赣江、锦河、袁河水运主通道的升级改造,完善各县(市)客货运输场所。

  推进能源建设。配合支持丰城电厂二期工程建设,争取三期扩建工程;做好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争取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加强电网建设,改造城市电网,完善农村电网,建设一批110千伏安变电站和宜春中心城配电网工程,实现70%以上的县市建有220千伏安变电站。建设丰城矿务局丰龙煤井,提高煤炭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实施天然气入宜工程,改造城市燃气。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建设“数字宜春”,加速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加快电信业发展,大力发展移动通信、数据通信、多媒体通信和智能化业务,提高广播电视发展水平;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企业信息化,建立电子商务基础平台与服务系统;完善政务信息网,加强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实现网上政务公开、网上为民服务;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提升经济运行和社会管理效率。

  (五)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建立健全政策体系、技术创新体系、推广服务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快资源节约技术推广应用。淘汰浪费资源的落后工艺,限制高耗能、高耗材行业,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利废环保型产业,重点在有色金属、煤炭、电力、交通、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培育一批典型企业,建成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镇和工业园区。到2010年,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20%以上。

  切实节约保护资源。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对各种资源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和有偿开发。进一步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天然阔叶林、各类珍稀树种和野生动物,创建一批市级自然保护区,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提高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实现林业生态资源永续利用。加强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加大治理水土流失力度。依法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严格规范矿山开采建设的审批程序,依法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治理的监管力度。继续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规范房地产业发展,发挥土地资源的最大效益。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抓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到2010年,各县市都建成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加强对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加强城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格工业废水处理和排放管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加大农村规模养殖场污染源的整治力度,加强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进一步整治对饮用水水源构成重大污染隐患的排污企业,做好重点江河流域的污染治理工作,确保7条主要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在三类水标准以上,主要生活供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加大对火电、建材等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力度,在建筑领域实行无尘化、无害化管理。

  (六)加快改革步伐,创新体制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积极推进全民创业。建立政府鼓励、社会支持、市场调节的创业机制,激活民间资本,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力争2010年民营经济纳税总额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80%。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规范会计、法律、工程、管理、科技等各类咨询服务业,构建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投融资服务平台、人才培训平台,完善投资权益保障制度。改善金融服务,强化金融监管,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来宜春落户。

  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积极探索资本、技术、管理和信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实现形式。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人才流动政策,健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加快改制转企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步伐。继续抓好国有、集体企业改革。

  深入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行“乡财县代管”,逐步减少和消化乡村债务;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加快部门预算改革,加强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管、采分离步伐,创新政府采购体制机制。

  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基本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继续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及配套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粮食管理体制改革。

  (七)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构建和谐宜春

    协调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继续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自主创新,加强经济社会领域的科技应用。加大人才引进、使用、培训力度,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环境。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巩固和提高九年制义务教育,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学前教育,鼓励发展各类民办教育,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提高宜春学院和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水平。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加强城镇和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

  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坚持就业优先方针,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全面推行城乡统筹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再就业政策扶持体系,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和困难群众帮扶机制,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规范企业用工和职业介绍行为,建立健全外出务工人员登记信息系统、劳动力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司法跟踪服务信息系统,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措施。完善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障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实现城乡居民低保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全覆盖、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贫困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健全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和老龄事业,积极稳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规划建设好中心城老年公寓。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解决部分群众“打官司难”问题。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建设适应广大居民支付能力的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积极有序发展廉租住房,使城市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能够买得起基本住房,困难家庭能够有房住。

  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和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健全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力争发现于形成之初,处置在萌芽状态。大力实施“五五”普法,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能力。强化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各种灾害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按照“合法合规、依情依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有效减少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进一步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动员工作,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积极支持驻宜解放军、武警、消防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建设。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完成《宜春市志》的修编和出版。重视做好统计、物价、人民防空、外事侨务、涉台事务、社会科学、档案、保密、红十字会等工作,进一步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八)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围绕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和服务政府的建设要求,加强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进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加速推进行政许可方式改革,简化行政许可程序,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强招投标中心建设,形成公平公正、规范运作的招投标交易新秩序。盘活国有资产存量,规范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经营性资本的运营质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突出政府政策引导、公共服务、营造环境的作用,加快完善以信息服务、技术服务、资金服务、人才服务、政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支持体系,优化加快发展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重视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章程开展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公务员法》,切实规范公务员行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加强行政监察、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加大源头治腐的力度,构筑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力弘扬实干精神,努力形成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的良好作风。

  各位代表,宜春新一轮发展的宏伟蓝图鼓舞人心,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发展力量,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宜春经济社会的新发展,为全面建设和谐宜春、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