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银行迎来“春天”
来源:东方早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国内首部电子商务成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昨日正式开始实施。这部法律的正式实施,使电子签名获得了与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银行业内人士表示,《电子签名法》打破了网上支付的一大瓶颈,网上银行的发展将迎来春天。

  去年8月28日通过的《电子签名法》,是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过去,由于电子签名的安全性、可靠性没有法律保障,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护,普通居民普遍对电子交易安全缺乏信心。

  建行电子银行部有关人士表示,《电子签名法》首次赋予电子签名与文本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明确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尤其对保障电子交易安全以及国内网络银行发展B2B、B2C、B2G业务意义重大。《电子签名法》将给网上银行带来春天。

  “此前,招行、工行、建行等已先后推出了个人证书Usbkey。包括普通市民、商户,甚至政府在内的网上银行用户在得到各家商业银行提供技术上的保护之外,从4月1日开始还将得到法律层面的保护。”银行业资深人士表示。

  上述人士同时认为,尽管今年以来“网银病毒”、“电子硕鼠”、“假银行网址”等现象接连不断,但由于网上银行几乎能把银行非现金类业务都一“网”打尽,银行显然将花大力气推进这一业务。

  来自建行上海市分行的一组数据表明,今年前三个月,该行“e路通”网上银行业务增长势头迅猛,每月需处理包括转账、汇款、支付、缴费、外汇买卖等业务超过70万笔,每月通过网上银行交易的资金超过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