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嘉兴市政府 更新时间:2012-04-14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嘉政办发〔2006〕182号
 

关于印发嘉兴市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嘉兴市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为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要,根据市政府确定的2006年实事工程“整合市民卡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市民健康档案”的总体目标要求,现就嘉兴市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联合共建,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规范标准、资源共享”的原则,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有效整合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建设市民健康信息系统。

  二、建设目标

   以人群健康为基础,建立并逐步完善包括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公共卫生信息监测系统、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间管理系统、合作医疗实时结报系统,集个人基本健康信息、医疗机构就诊信息、慢病管理信息、传染病监测信息、妇幼保健信息、儿童计划免疫信息、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等为一体的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实现“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受益一生”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1.为辖区内城乡居民每个家庭、每个人建立一份电子健康档案,实时记载就诊、健康体检、慢病管理、妇幼保健、儿童计划免疫等基本健康信息以及是否为残疾、特困、低保、优抚对象等特殊信息。
  2.为政府搭建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及时反映辖区内主要疾病、重大传染病、职业病以及中毒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分布及发展趋势和监测情况,为各级政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信息支持。
  3.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时提供病人就诊健康信息。医疗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时记载病人就诊、健康体检及慢病管理、妇幼保健、儿童计划免疫等信息,并通过网络实现信息互通,便于临床医生及时掌握病人相关健康信息,正确实施医疗诊治。
  4.为城乡居民提供查询本人健康档案信息的服务。发放市民卡,将市民健康信息纳入市民卡内容,市民持卡可到经授权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查询个人健康信息。
  5.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实时结报提供硬件技术支持,实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门诊住院费用实时结报。

  四、实现方式
  
  充分发挥市政府公共事务信息平台的优势,整合公安、民政、卫生、人口计生、残联等有关部门提供的居民个人基本信息和特殊信息资源,通过对各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进行接口改造,获得所需的信息和相关数据,以及采集相关信息,建立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并与公共事务信息平台实施数据交换,实现市民健康信息在各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互通共享。

  五、实施步骤

  市民健康信息系统项目分两年实施,2006年为建设试点阶段,2007年为推广完善阶段。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2006年12月底前,完成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采集、加载等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建成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在一定范围内投入试运行,向城乡居民提供服务。
  2.2007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软件修改完善、系统软硬件平台扩充和项目建设初验。
  3.2007年7月1日起全面投入运行。

  六、资金筹措

  根据五届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及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6年公共事务信息系统建设计划的通知》(嘉发改〔2006〕216号)明确的意见,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区财政、市级医疗机构出资三部分组成,其中,市财政负责市民健康信息系统方案设计、应用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使用单位实施、软硬件平台采购、硬件平台扩建、市民卡应用前期实证性测试、监理及不可预见费等费用;区财政负责本区医疗保健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终端设备购置、HIS系统接口改造、网络建设等费用;市级医疗机构负责各自所需设备购置、HIS系统接口改造、网络建设等费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市民健康信息系统是市政府2006年的实事工程,该工程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为确保如期完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卫生、发展改革(信息产业)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残联、市广电总台、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区、秀洲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根据2006年政府实事工程责任分解,对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见附件1),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三)强化部门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解,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职能部门,落实责任到人,制订保障措施,加强配合协作,强化督促检查,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附件:1. 嘉兴市市民健康信息系统主要工作责任分解
     2. 2006年嘉兴市市民健康信息系统运行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