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是强化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
来源:人民公安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在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中,特别是在加强基础工作方面,各地紧紧抓住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这一重点,着力提高各项业务基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涌现出了不少典型经验。比如,安徽、重庆等地集中组织开展了基础信息采集录入会战工作;辽宁在基本实现基层所队网络接入的基础上,又在部分警务室开通了五级网,省、市公安机关公文流转基本实现了网络传输;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还以流动人口落脚点控制为基础,积极推行“人户一致、以户管人”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通过人、地、物、事等基础信息的有机结合,提高了对实有人口的管理、服务水平,增强了对重点人口的动态管理、控制能力。这些地方的实践证明,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是新形势下加强公安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

    信息主导警务,是现代警务的一个突出特点。把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作为加强“三基”工程建设特别是加强公安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既是在社会信息化条件下做好公安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区别于传统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鲜明特色。各级公安机关必须牢固树立信息主导警务理念,以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为载体,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努力夯实信息化条件下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基础。

    首先,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出入境人员信息资源库、警员基本信息资源库、安全重点单位信息资源库、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在逃人员信息资源库、被盗抢汽车信息资源库、机动车驾驶人信息资源库等八大信息资源库为基础,尽快形成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高度共享的警务信息工作平台。在这方面,部、省两级公安机关要抓紧制定总体规划和规范标准,全面整合现有的各类信息系统,打破各种障碍和壁垒,努力实现基础信息在各地区、各部门、各警种之间互联互通、高度共享。市县公安机关要按照部、省统一规划,着力建立实用、有效的综合性、多功能的警务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加强警务信息和网上平台的综合应用,着力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实战技能。

    其次,要把以人口信息为重点的各种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更新、维护与管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要加快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建设,从当地的人、地、物、事、单位等基础信息抓起,把数据采集、录入作为基层所队民警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功和必须从事的一项日常工作。要以换发二代证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好人口调查、户口核对等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切实把底数摸清楚,准确掌握实有人口的基本情况。要大力推进旅馆业信息管理系统、出租房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及来华外国人的管理。要落实有关信息登记、报送和比对制度,有效加强管理和控制。

    第三,要大力加强基础信息的实战化应用,切实提高实战效能。要建立基础信息研判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基础信息的自动比对、关联查询、动态分析,不断增强信息研判的水平和质量。要积极开展网上侦查、网上追逃、网上管理、网上服务、网上办公,把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打击与防范、管理与服务等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公安实战服务,进一步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破案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安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

    第四,要大力提高广大民警的科技素质,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要确保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取得实效,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各项公安工作,必须大力提高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公安民警的科技素质,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安民警学科技、用科技的积极性。要把会计算机操作作为广大民警的一项基本功,切实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使广大民警人人会计算机操作、人人会计算机应用,坚决防止先进科技设施弃置不用、浪费严重等现象。同时,要抓紧研究建立一套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有效激励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在全国公安机关大力推广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不断提高公安基础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