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财政工作报告
来源:抚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抚州市人民政府财政工作报告

(2006年12月4日在抚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姚瑞宗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五”期间的财政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1年市人大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拓展工作理念,创新发展机制,财政工作实现了新跨越。200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5.37亿元,比上年增长19.2%;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19亿元,增长16.6%。财政支出为33亿元,比上年增长17.9%。“十五”期间,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60.13亿元,剔除2000年前累计的财政收入水分年均增长17.7%。在收入增加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全市财政支出累计达123.75亿元,年均增加3.94亿元,增长20%,实现了收支平衡,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财政服务和保障。

    一、全力支持经济发展,在培植财源上取得成效

    针对撤地设市后,市本级经济总量小、财政拮据的状况,我们坚持把支持经济发展,做大财政蛋糕,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围绕创建工业园区,支持招商引资,帮助企业改制,扶持农业产业化等重大改革发展举措,落实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财政支持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大力支持创建工业园区。各级财政通过预算安排、土地出让和银行信贷等渠道共筹集资金5.96亿元用于工业园区建设。据统计2002—2005年,工业园区新办企业共实现税收累计达54408万元,正在成为我市财政收入的主要增长源。

    二是用足用好财政政策,支持招商引资。“十五”期间,全市各级财政共安排专项支出,兑现招商引资优惠奖励资金达1.8亿元,鼓励和支持客商到我市投资兴业,使我市招商引资的规模和效益正在日益显现。同时,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落实创业发展基金,财政安排拨付资金1.2亿元,用于支持重点企业技改贴息和奖励纳税大户,支持了企业扩大生产。

    三是以龙头企业推动主导产业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从2001年开始,对各县(区)确定的南丰蜜桔,广昌太空莲,东乡蚕桑、生猪,临川黄栀子,南城水产,乐安烟叶,金溪蜜梨,崇仁麻鸡,黎川食用菌等产业,申报列为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省优势产业重点扶持对象。“十五”期间,共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无偿)补助资金3916万元,借入上级财政有偿资金9911万元。通过财政贴息、补助、投资参股等方式,扶持了国家级、省级、市级等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70余个,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有力地促进了优势产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

    四是支持企业顺利改制。“十五”期间,各级财政通过多种渠道共筹集资金2.22亿元支持工业、商业、粮食、农林等187户各类企业改制,弥补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医保、社保等方面的缺口,既解决改制企业的困难,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不断改进和完善财税征管,在增加财政收入和提高质量上取得成效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征管,增加收入。一是坚持依法治税,严禁越权减税免税包税,全面开展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完善“以票管税”、“以证控税”等措施,防止收入流失。二是税务部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强了征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能。三是加大税收稽查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清理漏征漏管,坚决打击偷、逃、抗、骗税行为。几年来,我市税收收入有了较快增长,国税收入由2001年的2.4亿增加到2005年的5亿元,翻了1倍多;地税收入由4.4亿增加到2005年的6.3亿,增长了43%。与此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厅的关怀支持下,市委、市政府求真务实,用财政增长填补历史窟窿,将历年积累的19627万元收入水分全部挤干,确保了收入的真实性,提高了收入质量。

    三、扎实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在农民减负增收上取得成效

    从2002年以来,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在各级党政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顺利实施了农村税费改革。

    一是通过取消“三提五统”、“屠宰税”和各种集资摊派,规范涉农收费,每年减轻农民负担3.7亿元;从2004年以来又先后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每年再减轻农民负担2.5亿元。农村税改后,每年减轻农民负担6.2亿元,人均减负226元,户均减负942元。

    二是从2003年以来,财政共拨付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综合直补资金3.97亿元,按照计税面积计算亩均累计实得补贴122元,由各级财政通过金融机构以存折的形式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

    三是为了从源头上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配合市县有关部门全面推进了撤乡并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教育网点调整等八项配套改革,较好地解决了乡镇机构臃肿、支出膨胀、中小学校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堵住了农民负担反弹的“口子”。

    四是为了保证乡村组织正常运转,财政对乡镇每年定额补助10万元,对每个行政村每年补助2.3万元,对免征两税附加每年补助村级达4017万元。

    五是为了夯实乡镇财政实力,市、县(区)财政本着“财力下移、支出上移”的原则,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在财力分配上进一步向乡镇倾斜,使乡镇从新的管理体制中受益。乡镇财政可用财力由2001年的45734万元增加到81557万元,人均可用财力由0.76万元/人提高到1.48万元/人,绝大部分乡镇实现收支平衡。

    四、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在增强财政效能上取得成效

    一是推行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改革。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从2002年以来,市本级开始实行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改革,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将各部门所有的非税收入编入部门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同时,预算外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有了明显改善,既减轻了预算内的压力,又增强了政府对预算外资金的调控力度。五年间政府共调控预算外资金2.5亿元,确保了市委、市政府能够集中财力保运转、办大事。大部分县(区)也推行了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做到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增加了预算分配透明度,提高了预算的准确性,增强了预算的约束力。

    二是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01年我市各级财政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将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职能,统一划归会计核算中心管理,有效地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通过严格账务处理,审核支出的合法性等措施,有效地杜绝了白条入账,防止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坐收坐支和违规开支等现象,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此基础上,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又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由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并轨。市本级已顺利完成,县(区)正在实施,从而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更好地保证财政资金的高效安全运转和使用。

    三是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采购周期,加大公开招标力度,完善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库。“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实施政府采购5003次,完成采购金额3.26亿元,节约资金4657万元,节资率12.2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显现。

    四是推行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评审制度,将管理与监督的关口前移。仅2004年和2005年两年,市级财政和审计部门通过对76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决算评审,核减投资6488万元,节资率达11.8%,改变了 “三边”工程现象,解决了招标价、合同价、决算价相背离的问题,提高了政府投资的效益。

    五、积极主动向上多争资金,在缓解财政困难增加投入上取得成效

    我们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有利时机,通过组织对口扶持项目,积极跑部跑省,密切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十五”期间,共争取中央、省对我市各类补助资金累计达76亿元,年均增加3.6亿元,其中:项目补助累计32.3亿元,年均增长29.9%;各项转移支付补助13.7亿元,年均增长45.3%。我市东乡、崇仁、南丰、南城等县经省政府及省财政批准进入困难县转移支付补助范围,临川、东乡、金溪、南城、南丰、崇仁六个县(区)列入国家粮食主产区财政补助范围。自2002年以来,适应公路管理体制下放,认真管好公路规费专项收入,利用财政信用,向银行贷款融资5.5亿元,完成了抚八线、抚金线、临宁线等重点工程。仅市本级财政通过预算内、外拨款、国债资金、开行贷款等各种渠道筹集资金2.5亿元,完成了迎宾大道、赣东大道、自来水厂的新建和改扩建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六、围绕“五个确保”安排支出,在提高公共保障能力上取得成效

    五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保证支农、教育、科技三项法定增长的同时,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支出安排原则,高度关注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化支出结构,尽最大努力给予保障。

    一是确保工资性支出,全面实行干部职工工资银行代发机制,基本做到了国家标准工资及时发放,没有出现新的拖欠,并想方设法消化了历年教师工资旧欠8400万元。几年来,按照有关规定,确保干部职工晋级晋档、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增加生活补贴等政策落实到位,提高了广大干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

    二是建立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各级财政在确保离休人员离退休费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拨付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经费2647万元,切实保障了离休干部医药费实报实销。

    三是从2001年以来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财政累计拨付资金2.7亿元,保障人数46.2万人。

    四是启动城乡医疗救助试点,财政共拨付1918万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18.4万人;建立了农村特困救助制度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财政共拨付资金3969万元,惠及农村困难群众累计达32.7万人;从2004年南丰洽湾镇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现已扩展到南丰、广昌、金溪和黎川四县,各级财政共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2593.9万元,保障对象达64.8万人。

    五是各级财政投入7740万元,完成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面积26万平方米,改善了办学条件;从2004年以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3638万元,其中免教科书2066万元,免杂费1207万元,补寄宿生生活费366万元,受益学生68.69万人;农村中小学贫困县乡“一费制”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从2004年以来各级财政累计拨付补助792万元;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从2005年起,财政投入2187万元。

    六是财政投入农村文化三项活动资金1560万元,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据统计,农民看戏人数达70.91万人次,看电影238.6万人次,乡镇组织文体活动33.7万人次。

    七是财政投入9500万元,完成50余座小(一)型以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从2004年开始,财政投入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696万元,受益人员达4万人。

    八是为维护政府信誉,筹措资金偿还各种到期债务。“十五”期间,共偿还债务6.35亿元,其中:世界银行等国外债务还本付息12506万元;粮食风险基金配套12385万元;国债转贷及开行贷款还本付息646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5645万元,公路建设还本付息26508万元。

    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效率,在财政队伍自身建设上取得成效

    “十五”期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转变作风年”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一系列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市政府推行依法行政、优化政务环境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提高执行力为目标,狠抓班子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积极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对内着力推进“五个一工程”,即“建设一个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营造一个好氛围、创建一个好机制、树立一个好形象”;对外向社会郑重作出“八项服务承诺”,即“待人热情、政务公开、办文快捷、责任落实、服务主动、行政依法、答复满意、为政清廉”;对每位财政干部职工要求做到“诚实、守信、磊落、遵纪、谦和、宽容、勤奋、敬业、负责、廉洁”二十个字,初步形成了共谋发展、高效有序、和谐关爱、知荣明耻的财政文化,凝聚了人心,形成了合力,使财政政务环境不断优化,机关作风有了明显的改进。2001年以来,市财政局连续六年三届被省政府授予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财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被财政部评为全国先进单位,业务工作、综合目标管理、“争项目、争资金”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政务环境与形象测评、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项工作,被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评为全市先进单位达19项次,还有92项次单项业务工作和85人次先进个人分别受到省部级和省财政厅、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奖励。县(区)财政部门也涌现出不少先进单位,据统计,全市有资溪、宜黄、崇仁、临川、南丰、乐安、南城、金溪等8县(区)财政局获得了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还有10个县(区)财政局和基层财政所获得了抚州市文明单位称号。

    五年来,全市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加强指导和监督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财政收入总量小,缺乏稳固的主体税源;财政收支矛盾尖锐,债务负担沉重,偿债压力大;财政支出不尽合理,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够理想;一些地方铺张浪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还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摆脱抚州财政困难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发展。刚刚闭幕的市第二次党代会,为我市未来的发展制定了宏伟的蓝图,我们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赶超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满怀豪情,埋头苦干,努力实现财政收入三年翻番,五年进位的目标,实现财政工作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