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凤超
近年来,吉林省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思路的要求,大力开展检察信息化应用工作,经过三年的艰苦努力,实现了辅助办案与案件管理在信息化应用方面的突破。目前,网络化办案工作正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进。
我们在深入学习和实践“三位一体”机制建设中认识到,“三位一体”机制建设理念是将信息化从技术层面上升到管理高度,引导信息化为检察管理制度创新提供新的智力支持。在此认识基础上,我省确定了信息化应用基本思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效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和促进规范执法,提升检察管理水平。
科学管理和业务流程的优化是信息化应用的前提,而推行新的检察管理模式必须有科学的理论做指导。为此,2003年,省院成立了由检察长挂帅的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工作调研小组。调研组从反思和解剖现行案件管理运行机制的经验与教训入手,把信息化应用与建立规范执法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提出了实行检察业务流程再造的新型检察业务管理理论。
信息化建设的目的在于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当我省信息化基础建设具备一定规模后,我们便思考如何扩大信息化基础设施使用效益的问题,并决定在检察业务主线上引入信息技术支持。
我省办案管理软件的需求调研和整合工作经过了一年多时间,当软件定型后,省院选择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有一定基础的吉林市院和松原市院进行软件实际试运行检验。自2005年7月开始,经过试点院近一年的实践,软件运行趋于稳定,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以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贵希
近年来,特别是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会议以来,我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按照“两个率先”的要求,以实现网上办公、办案为目标,积极推进执法办案的信息化。
按照“两个率先”,加强信息化建设
省委作出“两个率先”的战略部署后,全省检察机关从实际出发,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建设的率先发展推动江苏检察工作的率先发展。
为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办案的要求,我省检察机关利用检察专线网建立了省、市两级职务犯罪侦查指挥系统。截至今年6月,全省各级检察院的特审室数字化改造已经完成,在各级看守所建设了能够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检察专用审讯室,配备了符合技术规范且方便办案的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我省检察机关讯问职务犯罪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已全面开展,并得到了高检院的肯定,专门在我省无锡市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培训班。
开展网上办案办公,加强业务流程管理
实行检察业务的网上流转、网上审批和监督,对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办案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意义重大。为此,我院确定了“先办公、后办案”,“先规范流程、再统一软件”的思路,积极推动信息化应用。
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了办公、办案现代化,推动了执法观念的更新、执法机制的创新和管理模式的转变,促进了法律监督水平的不断提高。
推进条线信息化应用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庄建南
检察机关上下级院之间的业务关系紧密相连,只有通过上下业务条线应用才能进一步整体推进。浙江省院在充分调研和认真分析各检察业务工作特点基础上,把民行检察业务线作为条线应用重点突破口,即首先在全省民行业务线上实现网上办案应用,依此来带动其他检察业务线的信息化应用。
通过一年的努力,目前民行网上办案系统已在全省各级院上下一体应用,取得了实际效果。一是完成了从传统文书流程向数字化流程的转变,实现了全省三级院之间的多级多向信息快速传递、交流、共享、反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实现了信息技术与办案机制改革的融会贯通,改变了传统办案模式;三是有助于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公正;四是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人员的素质。
我省民行案件网上办理工作的具体做法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一是党组统领,领导统抓。省院党组在明确把民行办案网上系统作为业务线应用的重点后,统一部署,定期听取职能部门工作汇报。由于党组重视、领导实抓,民行网上办案系统从论证、方案确定到全面推广应用只用了一年时间。
二是明确职责,相互融合。业务条线信息化应用工作必须纳入全省、全院整体性工作格局,不能仅限于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工作,必须分工协作,整体联动。实践证明,要全面推进检察机关业务条线信息化应用,必须走部门协调、相互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之路。
三是及时培训,加强指导。为在全省101个院及时实现民行案件网上办理,省院民行处和技术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发挥各自优势,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集中力量进行安装调试,通过集中和分散培训的方式,组织应用培训。同时,对各地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及时进行指导。
攻坚克难搞建设 领导带头促应用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世雄
近两年来,我省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克服资金短缺、人才匮乏等困难,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到目前为止,我省的信息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两年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实践使我们体会到:信息化建设千难万难,检察长重视就不难。
思想一通,一通百通
湖南是我国中部欠发达省份,人口多,财力弱,检察机关经费十分困难。信息化建设要求高,投资大。前些年,提起信息化建设时,不少检察长说:“差旅费都报销不了,哪有资金搞信息化”,“信息化好是好,没有钱搞不了”,“湖南不比沿海,还是先求温饱,再奔小康”等等,普遍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省检察院何素斌检察长召集党组会和市(州)检察长会议,统一认识,决心集中财力搞建设。
多管齐下,选拔人才
信息化的建设、使用和管理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我省共有141个检察院(含省院),过去检察技术部门从事信息化工作的仅有46人。根据我省检察队伍现状和信息化建设的急需,省院党组决定多管齐下,增配专业人才,充实检察技术队伍。
抓点带面,突出应用
信息化建设的目的在于应用。省院党组明确提出了“以建促用,以用促建,建、用、管并举”的信息化工作思路。在建设初具规模的基础上,今年初省院党组作出决定:将2006年定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年,召开了有基层院检察长参加的动员大会,省院和各市、县(区)院制订了实施方案。
大集中式检察业务管理模式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雷万亚
重庆市检察机关继2004年7月建成开通了覆盖全市三级检察机关46个院,具有视频、数据、语音三大信息系统的二级专线网,实现了信息发布、网上公文处理、视频会议等功能后,为适应检察工作的发展,使市检察院可以适时的对基层院办理的案件进行直接监督和指导,接着又建成了统一的数据中心,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创了大集中式的检察业务管理模式。
信息化建设的最大优势是资源共享。大集中式的管理模式即在市检察院建设数据中心,由该院的服务器集中管理全市三级院的办案数据,各级院不需要建设和维护各自的数据库及应用系统,案件承办人只需通过普通联网电脑访问该系统,就可以进行相关业务处理。采用大集中管理,对上级检察院指导下级院工作有特有的优势。在这种模式下,重庆的任何一个检察院的任何一位干警,从案件受理到办理结束,办案的全过程都能在第一时间进入市检察院的管理视线。市检察院的领导和相关人员根据授权,可以在第一时间查阅到办案的基本情况,对办案流程、案件质量、办案时效都能适时进行监控和指导。同时,案件情况输入系统后,所有业务数据自动汇总并保存在数据中心,市检察院可以直接查阅数据、综合情况,并可以按照时间、案由、地区等不同类别进行统计分析。
这种管理模式大大提高了市检察院对全市办案工作的扁平化管理。全市三级院将重庆直辖以来办理的所有自侦案件情况全部录入数据中心后,每个案件从立案到处理结果市院一目了然,为市检察院加强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情况的历史分析,把握发案规律,作决策和指导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服务检察业务 注重推广应用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乔汉荣
检察信息技术只有与检察业务紧密结合,才能体现其价值。对此,云南省院在很多方面进行了一些非常有益而且有效的探索。
在信息化建设中,我们坚持把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作为推进信息化应用的重点,建成了侦查指挥系统、出庭公诉多媒体示证系统、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预审取证监控系统,并积极投入使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随后,省院不仅仅满足于信息化建设给执法办案工作带来的高效便捷的服务,而是把眼光投向更高层次的执法办案规范化目标上,坚持把信息化应用贯穿到规范执法行为工作的各个环节。我们制定了工作规范,并将工作规范以计算机流程的方式固定下来,更好的发挥了信息化的作用。目前,该管理系统已经在全省49个检察院推广使用,基本实现了“三级畅通、两个流转”。
我们于2006年年初全面启动的检察机关数据仓库这一科研项目,突破了现存的大量检察业务数据的存储和高效应用等瓶颈。该系统提供了多种灵活的数据报表格式,具备多种分析工具,包括多维分析、随机查询、统计分析、自动排序、业务告警等,功能全面,较好地解决了与统计软件、办案软件兼容和数据自动抽取等问题。面对数据如何存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数据资源如何利用,如何服务于检察机关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问题,对检察机关的各类数据统计、分析,特别是为领导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了一套十分客观、科学的手段。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三位一体”机制,进行了一次十分有益的尝试。
未来,我们将继续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丰富成果,狠抓推广应用,积极为检察工作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构建公诉新模式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聂生奎
齐齐哈尔市位于黑龙江省中西部的松嫩平原,是驰名中外的丹顶鹤的故乡。近年来,齐齐哈尔市院积极探索信息化与检察业务及队伍建设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探索并应用了集规范监督、质量控制和决策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公诉工作管理软件系统,有效提高了公诉工作质量和效率。2004年在全市公诉部门投入使用以来,系统已受理案件5827件,网上办结4640件,起诉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达到百分之百。
我们于2003年初,成立了以市院检察长为组长的软件应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工作的推进和督导。在对公诉管理软件的开发上,我们紧密结合公诉业务工作需求,不断完善系统的服务功能和适用范围,不仅使得公诉软件在操作上使用便捷、安全,还在管理功能上具备了同步监督、质量控制和决策服务的功能。
公诉管理软件运行两年多来,收效颇丰。我们借助智能化管理手段,保证了每起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办案时间由原来的每件平均15天,减少为现在的10天,并实现了无错诉、无超期羁押。并且,在对诉讼的监督上更加及时、准确。通过内、外部的联合监督,两年来全市公诉部门发出的纠正违法通知书数量增加了51%,追诉漏犯96人,追诉漏罪150起。向法院提起抗诉16起,成功率达60%以上。
由于现在所有的办案环节都有规定动作,环环相扣,不受人为因素干扰,使得办案人员只有严格遵守有关办案程序和办案规则,才能顺利完成整个案件的流转,真正使诉讼过程控制落到实处,实现了由注重结果管理向注重过程管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
我们将进一步加快网络应用步伐,努力把信息化建设提高到新水平,推动检察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
管理机制的实效创新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建
经过多年的探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逐步形成了“以机制创新促应用,围绕应用搞建设,建管用相结合”的信息化建设新思路,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创新是发展的根本动力,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创新工作机制为突破口,勇于实践,积极探索。
职能部门分工负责
针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特点,成都市院实行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制,对信息化应用工作按性质、阶段、任务分为三类,办公应用、信息保密由办公室负责,办案应用由研究室负责,网络建设、管理、技术保障、软件选型由信通处负责。各分管部门积极开展应用需求调研和应用推进。
考核促发展
积极创新信息化应用推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将其纳入基层院的院级目标进行考核,按照“考核促进步、考核促发展”的思路,改进考评方法,加大目标考核力度,重新确立了信息化工作的地位和重要性。同时,进一步完善市院信通处对全院信息化应用工作的管理职能,变单一服务为管理与服务并重。
“三位一体”初形成
2005年6月以来,成都市检察机关依托三级专网和自己与研究所合作开发的《集中式检察业务综合应用管理软件》,全面推行网上办案,逐步形成了网络化办公、办案、队伍管理、综合事务管理等应用为核心的信息化应用体系。依托网上办案,实现了对案件的动态监督、流程管理和质量控制,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了案件办理、队伍管理信息集中共享,把办案数据作为干警绩效考核的基本参数,与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等挂钩,使干警绩效考核更加客观公正,初步形成了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新机制。
规范业务 科学管理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罗守梁
近年来,北京市顺义区检察机关把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将信息技术引入到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中,并不断加大力度,使得信息化促进了业务建设的规范化和队伍管理的科学化,也全面推动了基层检察院建设。
我们利用信息技术,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信息化平台上,形成网络化办案模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并实现了部门、上下级、政法机关之间案件信息资源的共享,使资源利用最大化,减少二次录入带来的大量重复工作和数据差错,提高了办公效率和办案质量。网上办案使案件的实时监督和案件信息的即时统计、查询、比较成为可能,实现了对案件的全程动态监督与制约,提高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加大了诉讼监督的力度。
几年的检察实践中,我院经历了以规范各项工作流程为核心内容的目标量化考核模式的第一阶段,又经历了以院、处、干警分级考核、职能部门分权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目标量化考核模式的第二阶段。在此基础上,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构建实行了以“三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网上目标量化考核模式。网上目标量化考核使考核更加客观、公正、透明,改变了以前考核与办案两张皮、部门负担重、人工考评、重复劳动、统计烦琐的五大弊病。队伍管理由传统管理转向围绕业务中心进行的绩效管理,由静态管理转向围绕业务流程进行的动态管理,实现队伍管理的科学化。不仅如此,我们还依托北京市统一的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检察机关人力资源全面、实时、便捷的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建设促进了我院检察队伍管理科学化,全面提升了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
规范行为 促进公正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工
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和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当前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就是网上办案,而通过对我院近年来执法不规范典型案件分析后发现,产生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没有严格执行办案制度或对执行制度情况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
从2001年起,在院领导的主持下,通过调研汇总了60余条业务需求,对软件进行适用性改造,编写了11万字的操作手册,并对干警进行了30余次的培训。通过网络软件,明确规定了办案人员的工作职权、责任、时限和要求,实施了全流程自动控制,对于违反程序的操作,系统将使案件无法向下一个环节流转。同时,计算机对办案时限即将到期和超期的卷宗设定预警、报警提示,有效地防止了执法办案的随意性,使办案人的行为得到规范。特别是过去始终未能彻底解决的举报线索管理问题,实行举报线索网上管理:在受理线索后,按照时间要求,统一归口到举报中心,实现百分之百录入和网上分流,并对所有线索在受理后是否立案或转出等情况,一一在网上进行反馈。
由于我们实行办案流程的网络化管理,全院的办案工作都置于网络之中,改变了传统的对案件的检查和监督模式,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由科长和内勤对办案人的口头提醒和督促,变为网络自动提示和报警;二是由过去领导和监察部门对卷宗或法律文书等被动的事后监督,变为主动的实时监督;三是由过去的上级或职能部门的单一监督,变为跨部门、多内容的实时监督。
实行办案网络化管理以来,我院的办案质量、效率不断提高,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没有出现一起无罪判决案件,没有接到一件对干警办案不规范问题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