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践行“主题”谋发展
来源:天极 更新时间:2012-04-15
          3年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提出了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为检察信息化应用指明了方向。如今,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系统正在狠抓落实“三位一体”机制,推动检察事业的长效发展。11月25日,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推进会议在重庆召开,本刊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胡克惠女士。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胡克惠

  提供司法保障

  《中国信息化》:《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请问,检察信息化如何促进公平正义,从而推动社会和谐?

  胡克惠:“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不仅是我们检察工作的主题,也是和谐社会对检察系统的要求。

  围绕工作主题,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努力。重要的一点就是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以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增强法律监督效能。比如,通过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系统联网,能够及时掌握有关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情况,有利于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通过与监狱等监管场所的信息系统联网,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超期羁押等违法问题,而且可以在羁押期限届满前及时提示有关部门,有效防止此类问题发生;通过网上远程侦查指挥、远程讯问,可以实现异地实时办案,整合侦查资源,提高办案效率;通过实行办案过程的网络化管理,可以实现办案质量的定期分析和预警,加强案件管理,确保办案质量。

  实践表明,检察信息化可以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落实“三位一体”

  《中国信息化》:在公、检、法、司中,高检院提出的“三位一体”机制,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请问该机制如何促进检察事业的长效发展?

  胡克惠:从这几年一些检察院试点情况看,“三位一体”机制的落实确实让我们检察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通过计算机实行流程管理,把办案工作的基本规范和要求细化为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工作流程,上一个环节没有进行完毕或者不规范,就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这样就规范了执法行为,减少了人为因素。

  通过实现办案的网上运行和案件数据的网上共享,提高了办案效率。

  通过自动提示,有效地防止了超办案期限、超期羁押等情况的发生。

  通过自动生成办案质量考评等级或分数,强化了对办案人员的考核,促进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高。

  通过对办案的实时监督、全程监督、跟踪监督,比较有效地防止了违法办案现象的发生。

  实践表明,“三位一体”机制,既能促使办案人员服从办案流程的要求,克服执法随意性,又能把案件管理、执法活动监督和工作实绩考评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成为今后检察机关完善管理模式的必经之路。

          应用成效较为显著

  《中国信息化》:本次会议以推进信息化应用为主题,请问近年来,检察信息化应用取得哪些成效?

  胡克惠:客观地说,各级检察机关在探索中规范、规范中创新,应用成效较为显著。就业务应用而言,具体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开展网上办案应用。在高检院颁布的技术规范前提下,各级检察院不同程度地启用了通过评测的业务应用软件,实现办案过程网络化管理、流程化控制,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法律监督能力。

  二是开展网上侦查指挥应用。许多检察院借助视频会议系统,开展了远程侦查指挥、远程讯问、案件讨论和出庭指导等,实现了异地实时指挥办案,提高了办案效率。浙江、天津等地还将省内所有讯问监控系统联入检察专线网,实现了全省检察机关讯问监控系统一体化。

  三是开展网上举报、检务公开应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网上举报数年均达3万件,这种方式已成为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之一。通过网上举报、检务信息发布、案件查询、在线接待等便民服务形式,大大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拓宽了案件线索途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开展网上法律法规查询应用。据统计,全国39.7%的检察院实现了法律法规查询功能,为办案干警及时查询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提供了方便、快速的途径。

  五是开展公诉多媒体示证和行贿档案查询应用。利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形象生动地展示诉讼证据、资料等,增强出庭效果,有效提高了诉讼质量。行贿档案查询系统的应用,为社会提供了服务。

  六是开展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应用。一些检察院实现与公安、法院、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监督能力。上海市院与市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联合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畅通了立案监督线索渠道。

  重视队伍培养

  《中国信息化》:您曾经说过:“建立一支高素质信息技术专业队伍是开展信息化应用的重要保证。”请问检察机关如何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队伍?

  胡克惠: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是我们检察系统一直极为关注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解决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各地采取了招录、调入和培养等多种方式。两年来,从事检察信息化工作的人员有了大幅增长,新增1355人,已达4200余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100名。

  其次,对人员培训的问题。高检院和各级检察院都开展了不同内容和层次的专业技术培训。

  据统计,高检院和各省级院两年来共举办网络管理、系统管理、软件开发、视频会议管理等专业技能培训班近百期,累计培训3700余人次,获得各类社会认证证书的人员达1100多名。

  从高检院来说,我们加大对省级院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了“全国检察机关信息技术人才库”,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技术培训,并举办两期全国检察机关信息主管(CIO)培训班,为省级院培养了一批较高层次的信息化人才。

  为了增强培训针对性、降低培训成本,高检院还建立了由检察机关自身专业技术人才组成的“全国检察机关信息技术讲师队伍”,推动了检察系统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信息技术培训工作。

  此次会议上,贾春旺检察长提出:“要强化人才培养……必要时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出国培训,提高检察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要重视关心技术人员的成长,真正用事业、感情、待遇拴心留人,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我想,这对于我们广大默默奋战在检察工作一线的专业技术同志无疑是极大的鼓舞、激励和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