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来源:江西省档案局 更新时间:2012-04-15

    为了推进我省档案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使档案工作在为我省实现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档案局《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特制定《江西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

  一、指导思想

  在省委、省政府 
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档案事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档案馆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坚持依法治挡,强化开发利用,促进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富民兴赣、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二、奋斗目标

  各级政府对档案工作更加重视,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大;各级各类档案馆设施完备、功能完善、技术先进、馆藏丰富、利用方便;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四位一体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增强;各级各类档案室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利用便捷、移交及时;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馆藏档案数据库建设形成规模,档案馆在线接收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初步建成,档案网络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在推进我省档案事业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同步、与全国档案事业发展保持同步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全省档案事业在中部地区崛起。

  三、主要任务

  (一)档案法制建设

  1、继续制订和完善档案行政执法、档案收集、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地方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出台《江西省档案登记办法》、《江西省档案利用收费办法》;制订《江西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档案规定》;制订《江西省档案局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江西省档案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制订《江西省城建档案管理条例》,并争取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2、继续深入开展《档案法》、《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工作,总结江西省档案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经验,制定“五五”普法计划,进一步增强档案法制观念和社会档案意识。

  3、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切实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按照《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授权,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纳入各级档案局重要工作议程,继续监督指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正确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当地人大教科文卫委和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档案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4、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档案法制机构,建立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服务的档案法制工作队伍,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道德修养、法律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档案信息化建设

  1、全面启动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数据库建设,包括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档案全文数据库建设和多媒体档案数据库建设。

    2、各设区市档案局全部建立起局域网,有条件的县(市、区)档案局建立局域网,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3、各设区市档案局全部建立档案信息门户网站,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建立档案信息门户网站。网站栏目合理,内容丰富,基本能够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档案信息及政府公开信息的需求。

    4、省、市、县(市、区)逐步建成档案馆在线接收同级机关电子公文系统,与政务网结合,实现机关电子公文在线实时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电子公文数据库传输。

  (三)档案馆建设

  1、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档案馆“四位一体”功能的要求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改善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保管和利用条件,新建一批市、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并完善配套设施。

  2、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加强档案的整理、编目、保管、保护等档案馆业务工作,开展馆藏珍贵档案价值鉴定,做好重要档案的抢救工作,完善档案检索体系,加快档案开放进度,基本完成馆藏1979年以前档案开放的鉴定及划控解密工作,应开放的档案全部向社会开放,探索形成未满30年档案的提前开放工作。

  3、档案资源建设。合理确定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加强对本区域内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发展、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有重要参考及凭证价值档案和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点工程等档案的收集,有重点、有计划地征集散失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进一步丰富和优化馆藏,形成适合社会各方面利用需求的档案资源。“十一五”期间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量比“十五”末期增加15%。

  4、档案馆功能建设。发挥好档案馆“四位一体”功能的作用,办好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挖掘馆藏档案珍品,举办有影响、高质量的档案展览,出版有价值、高品位的档案文化产品。办好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提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全省50%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四)档案室工作

  1、加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基础建设,加强对各门类归档文件的控制,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安全保管。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各种档案业务标准规范,努力提高档案业务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各单位依法按期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符合标准的档案。

  2、加强经济科技档案工作。依法加强对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重点抓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档案工作,依法解决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兼并、破产中档案的归属与合理流向问题,建立和完善“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的档案工作。进一步做好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科研项目档案工作,针对我省“十一五”计划部署的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作好检查验收工作。提高城市社区建档率,并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继续加强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档案工作为“三农”服务,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积极配合新农村建设,抓好村级档案工作,巩固和提高村级建档率。

  (五)档案科技工作

  1、加强档案科技工作的规划,组织引导对重大档案科技项目的研究。在引进科研人员,培养技术人员的基础上,寻求具有研发能力的科研单位进行合作,提高科研技术水平。

  2、加强全省档案保护技术的指导工作,加大科研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的科技含量。

  (六)档案宣传工作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以及网站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档案工作,增强社会档案意识,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充分发掘馆藏档案信息资源,辅以社会各方面的资料与实物,举办各种综合性或专题性档案资料展览,制作档案专题片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档案馆的社会教育功能,推动档案馆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3、加强档案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宣传。大力宣传档案工作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七)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地提高全省广大档案工作者的政治水平和理论功底,增强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觉性,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增强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自觉性。

  2、按照档案业务人员资格培训教学计划和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按照对不同层面人才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加大对基层一线专门人才的培养力度。

  3、从全省档案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不断拓宽档案专业成人学历教育途径,有计划地选送档案业务骨干接受研究生教育。

  四、实施项目

  (一)部分市、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

    1、新建设区市级国家综合档案馆4个,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具体是南昌市、景德镇市、萍乡市、宜春市档案馆。

    2、新建县(市、区)级档案馆28个,每馆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具体是:南昌市的安义县档案馆,九江市的瑞昌市档案馆,鹰潭市的余江县、贵溪县档案馆,赣州市安远县、宁都县、寻乌县、上犹县、兴国县、石城县、全南县档案馆,宜春市的上高县、铜鼓县、樟树市、袁州区档案馆,上饶市的广丰县、万年县、婺源县、铅山县、横峰县、余干县、信州区档案馆,吉安市的井冈山市、万安县、永新县、泰和县、峡江县、吉州区档案馆。

  投资方式:项目建设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同时也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有关方面的资助。

  投资时间:2006——2010年

  (二)其它设区市和县(市、区)档案馆的建设。

  其它设区市和县(市、区)档案馆的建设,也应按照国家档案局提出的档案馆“四位一体”功能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设区市档案馆不低于5000平方米,县(市、区)档案馆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建筑规模,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改建、扩建或新建档案馆。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1、馆藏档案数据库建设项目

    全面启动全省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数据库建设,包括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档案全文数据库建设和多媒体档案数据库建设。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部档案建立起案卷级目录数据库,文件级目录数据库达到1000万条,全文扫描300万幅。各设区市档案局全部建立起局域网,有条件的县(市、区)档案局建立局域网,并与当地政务网相连,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投资方式:项目建设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实施时间:2006——2010年

  2、档案信息门户网站建设项目

    设区市档案局和有条件的县(市、区)档案局建立档案信息门户网站。网站栏目合理,内容丰富,基本能够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档案信息及政府公开信息的需求。省档案信息网站数据总量达15G,设区市档案信息网站数据总量达10G。

  投资方式:项目建设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实施时间:2006——2010年

  3、档案馆在线接收同级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建设项目

  研制开发“档案馆在线接收同级机关电子公文系统”,至“十一五”末期,省、市、县(市、区)全部建成档案馆在线接收同级机关电子公文系统,与政务网结合,实现机关电子公文在线实时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电子公文数据库传输。

  投资方式:项目建设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实施时间:2006——2010年

  五、保障措施

  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自觉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档案工作,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档案事业发展这个主题不放松,深化档案工作改革与创新,拓宽档案工作的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

  2、紧密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协调解决全省档案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3、坚持依法治档。全面、深入贯彻实施《档案法》和《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完善我省档案工作法规管理体系,建立和健全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标准,使档案执法检查规范化、程序化。严格执法监督,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认真查处违反档案法规的案件,不断提高档案事业法制管理的水平。

    4、积极推进档案管理体制和制度创新。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宗旨,不断拓展档案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机制,增强服务效果;坚持分类指导,引导各级各类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5、强化档案科技工作。加强对档案科技工作的领导,增加对档案科技工作的投入,建立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通过竞争多出成果,通过激励多出优秀人才,不断增强档案科技的创新能力。

  6、加大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力度,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各地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争取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将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与国家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和电子政务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制定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定及标准。

  7、加强档案宣传工作,强化社会档案意识,扩大社会档案信息需求,培育档案利用者和利用市场。

  8、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档案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开展档案人员在职教育,有计划地培养一批档案业务骨干和档案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档案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