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开动“三大工程”
来源:华南新闻 更新时间:2012-04-14

 

 
  深圳数字化城管启动
 
  2006年4月,深圳市部署进一步推进基层基础和城市管理工作,并确定把2006年定为“基层基础年”、“城市管理年”。深圳市委领导强调,要实现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的总体目标,必须牢牢抓住基层基础和城市管理这个源头和基础,通过强力推进基层基础和城市管理工作,着力解决工作的深度和力度问题,为深圳的长远发展创造更好条件。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在城市管理工作调研中提出了“科学、精细、严格、长效”的八字方针,要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全面向薄弱环节倾斜,着力解决好基层基础和城市管理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解决好城中村改造和整治、人口管理、环境治理问题,通过以点带面,实现基层基础和城市管理工作上新台阶,力争城市面貌大改观。

  深圳市城管部门牢记目标,不负重托,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高效执法,不断提升城管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努力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今年深圳力推“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数字城管、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三大工程”,城管部门上下一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稳步推进,深圳的城市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城市管理水平上了一个台阶。

  “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让“城中村”脱胎换骨

  2004年,深圳市政府出台了加快城中村改造的两个文件:一个是《关于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城中村的改造目标、改造任务、决策与办事规则、改造范围、改造模式、改造规划的编制与审批、改造计划的编制与审批、改造准入制度与项目管理、改造专项资金管理等内容;另一个是《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2005~2010)》,提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重要功能片区内、城市重要景观节点附近、轨道交通沿线的四类城中村优先改造,2010年前特区内20%的城中村拆除重建,特区外5%的城中村重建和20%的城中村进行综合整治。

  深圳市城管部门全力实施“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让全市所有的“城中村”和社区整治达标。深圳城管局局长吴子俊谈到,此项整治行动覆盖全市每一个角落,是又一次全面的“梳理行动”。在深圳市、区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全市累计已有352个“城中村”和社区通过考核验收,达到了环境综合整治标兵村、标兵社区、达标村、达标社区标准,分别占全市“村”和社区总量的10.5%和36.3%,有9个街道办事处已实现了全面达标。这些经过整治达标的村和社区,村容村貌改变很大,乱如蛛网的各类架空管线不见了,地面干净了,绿地增多了,基础设施完善了,彻底消除了脏乱差问题,进一步缩小了城区内市容环境的局部差异,深受广大居民的欢迎。

  “数字城管”

  ――引导城市管理“精耕细作”

  深圳市于2005年被国家建设部确定为全国首批数字化城管试点城市。今年6月28日,深圳数字化城管系统特区内平台建成并开通试运行。10月20日,深圳市数字化城管系统正式通过了建设部专家验收,建设部还命名深圳为“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

  深圳在数字化城管试点中,把目光投向与城市管理有关的部门、行业和社会,有效发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专业单位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提高了综合管理效率:市级专业部门、市城管局直属单位、各区城管局等,可以通过基于互联网构建的城管VPN网络直接登录数字城管系统,有效实现了市级部门之间、区级部门之间、市区两级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和数据共享;依托移动通信网络,全面支持移动办公和部门协同工作。主管领导、城管监督员和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可以用“城管通”手持终端,通过GPRS网络实现与监督中心、指挥中心的数据传输和语音通信。

  遍布全市各个角落的城管监督员及时发现各自“工作网格”内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使用“城管通”及时上报监督中心。监督中心立案后,通过指挥中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规定时限要求及时处理,再通过监督员检查处理情况并反馈监督中心。系统平台适时对各辖区和各专业部门处理问题的情况自动做出评价。数字化城管系统的建成使用,很好地解决了信息不及时、管理被动后置,政府管理缺位、管理方式粗放,习惯于运动式、突击式管理,以及缺乏有效监督和评价机制等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首先实现了城市管理事项的精细化。系统目前所覆盖的管理事项已达92种部件和52种事件,随着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列入管理的部件和事件还会逐步增多;其次是发现问题的数量大幅提高。系统平均每天对问题的立案2665宗,与过去日平均发现问题50宗相比,提高了50多倍;三是市民反映问题的渠道更畅通。市民可向遍布大街小巷的城管监督员反映问题,也可通过系统平台的12319城管热线反映问题,使城管的信访量下降了24.6%,很好地树立了服务型政府的形象,拉近了城管部门与市民的距离。事实证明,数字化城管系统已成为落实城市管理“科学、严格、精细、长效”方针的有力保障。

  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全面提升深圳城市生态环境、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

  为了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深圳市政府将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作为“龙头”,引导园林绿化快速向生态效益型转变。目前深圳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6.1平方米,以上数据都位居全国各大城市前列。

  2004年建设部下发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通知后,深圳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工作;作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载体。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根据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的一般性要求和指标体系,制订了工作方案。从本市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破难点,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全市各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全面推动。

  在创建过程中,深圳市城管局精心构建了“郊野公园――市政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一是将城市背景山林和城郊山体建成郊野公园;二是顺应建成区的发展,同步建设综合性市政公园;三是以人为本,围绕住区和商业旺区建设社区公园,满足居民游憩康乐需求,促进社区人文交流。至今年10月,全市已建公园442个,总面积达34194.79公顷。而从2004年全面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以来,就新增郊野公园2个、市政公园10个、社区公园245个。与此同时,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已经批准通过,梧桐山风景区申报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工作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深圳市即将拥有两个国家级园林景区。

  12月9日,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评组通报了对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考评结果。考评组认为,深圳市基本达到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深圳创建工作在全国有较好的示范作用,建议作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示范进行推广,并报国家建设部审批。

  深圳在经济高速、健康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始终把生态环境建设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全面提升深圳城市生态环境、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探索出一条“以生态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新路子。